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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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解读

主讲老师李瑞芬

一、政策背景

(一)政策目标

为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重点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省定贫困县。

(二)政策成效

1.从2001年秋季起,中央财政设立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1亿元,为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重点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省定贫困县。

2.中央免费教科书资金规模逐年扩大,到2005年达到27.8亿元,覆盖了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约3 400万人。

3.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中央财政对全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

4.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由农村小学每生每年7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140元,提高到农村小学每生每年9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180元,并建立部分科目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

同时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三)相关文件

1.《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

2.《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45号)

3.《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056号)

4.《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07337号)

5.《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

二、补助对象

云南省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象为:包含民办学校在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为中西部地区所有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

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云南省的免除教科书补助对象扩大到包含城市在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所有学生。

2013年春季学期,扩大到包含民办学校在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注意】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提供教科书问题: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为主解决。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发展。

2.建立健全流动儿童学籍管理制度,应为其在流入地或回流出地就学建立绿色通道,及时为其办理有关手续,提供相关学籍证明,安排就读学校。

3.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实行“四同待遇”(即同进公办学校,同编班级,同一收费标准,同享各项政策)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教育经费。

三、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将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90元、初中180元,并建立部分科目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

2012年起,将《新华字典》纳入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范畴,补助标准为每本14元。

四、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范围

(一)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

2012年起,将《新华字典》纳入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范畴。

【注意】

1.免费提供教科书的科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现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计划)和课程改革的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确定。

2.免费提供教科书的科目,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设置实验方案的要求,而且是已列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地方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必须配备的学生用书(不含教辅材料)。

在选用免费教科书时、优先选用经济适用型(黑白版、双色版)教科书。

(二)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

【注意】

各地要综合考虑供货质量、适用性、价格等因素,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保证教科书采购质量和采购经费的前提下,可将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如作业本、地理图册和外语磁带等一并纳入采购范围,免费提供学生使用,今后不再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收费征订上述辅助学习资料。

五、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及管理

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建立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中央财政于2008年配齐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并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实行循环使用。

(一)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制度

对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只对学校进行配备,由学生在本学期使用,学期结束时归还学校,供下一级学生使用。

(二)纳入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科目

包括: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循环使用的科目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注意】

鼓励各地对地方课程免费教材也实行循环使用,具体办法由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登记、发放、回收、统计、消毒、保管、更新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三)循环周期

为保证循环科目教材的质量,按循环周期3年计算,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这些科目教科书款的1/3左右,用于循环教科书的补充更新。

【注意】

每学期补充的循环使用免费教科书不得超过本年级订数总量的1/3,供各地及学校调换,对于破损的、无法使用的免费教科书,学校要及时处理,并做好登记。

(四)管理要点

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作为中小学校的教育装备,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承担管理职责。

1.足额配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保证教科书按学生人数足额配备,同时还要按学生人数一定比例增配调剂用书,确保课前有书,人手一册。

2.保障条件

各地要为学校开展教科书循环使用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添置、配备必要的图书存储、消毒设施和设备,学校要提供适宜的保管、贮存场所和空间,以保证循环使用工作的顺利、正常开展。

3.版本更换

循环使用的教科书要保持相对的稳定。确需更换教科书版本的,应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从起始年级开始。

4.更新教育理念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实施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中,要积极引导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变教学方式。要教育学生爱护课本、节约资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5.加大宣传

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和教科书循环使用的重大意义,使国家的这项惠及亿万学生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6.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各地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和循环使用工作的检查。

各级教育监察、督导部门和学校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循环使用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

六、政府采购

(一)做好采购工作的组织管理

1.采购工作要由省级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组织进行,要联合成立免费教科书采购办公室(设在省级教育部门),加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材选用工作的统筹领导。

2.地方县级以上教育、财政等部门应成立由分管领导参加的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领导小组,要抽调精干人员办理免费教科书的采购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采购任务,确保“课前到书,免费用书”。

(二)保证免费教科书的质量

1.除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和图书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循环使用对教科书印制、装订质量的特殊要求。

2.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的对象(即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注意】

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可打破省界区域限制,面向全国进行。要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引入和培育竞争机制。

(三)严格掌握免费教科书节余资金的开支范围

1.各地要综合考虑供货质量、适用性、价格等因素,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在保证教科书采购质量和采购经费的前提下,可将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如作业本、地理图册和外语磁带等一并纳入采购范围,免费提供学生使用,今后不再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收费征订上述辅助学习资料。

(四)加强监督检查

1.国家课程教科书的政府采购价不得突破中央财政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超出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经费必须由省级财政承担。

2.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免费教科书有关的任何费用,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在采购免费教科书时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

3.教材选用结果、政府采购和免费教科书供应商的服务等情况必须以有效的方式向社会公告。

4.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对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

七、资金监管

(一)部署工作

每年年底,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将本省份落实免费教科书工作情况及时上报教育部、财政部。

教育部、财政部对各省份资助贫困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公布选书、采购、服务情况,采取奖惩措施,并组织实施下一年的工作。

(二)下达预算

教育部负责统计汇总资助范围内分县的小学、初中和特教学生数。

每年全国人代会审议通过财政预算报告之后,财政部根据教育部提供的学生数等有关情况,拟定预算分配方案,会同教育部立即下达各省(市、自治区)一学年的免费教科书资金预算。

有关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应根据中央下达的经费预算额度和规定的资助范围及对象,分配确定本省份范围内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分县学生数,并在收到预算后20天内逐级下达到有关县。

(三)采购

免费教课书(含省定地方课程)由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按照“统一征订、统一定价、统一采购、统一支付”的原则进行政府采购。

(四)资金拨付

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纳入省级财政国库,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

免费教课书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逐级上报的有关情况,审核无误后,根据实际享受免费教科书学生数和实际发放免费教科书数量,按照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确定的结算价格据实结算,直接拨付免费教科书供应商(出版、发行单位),结余资金留在省级财政部门结转下年使用。

(五)监督检查

严禁向学生收取教辅材料等任何费用。财政、教育部门适时对资金结算情况和结余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

1.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实行国家重点检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的监督检查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

各级教育部门应当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预算公开的总体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应当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总体规划、年度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情况。

【注意】

1)列入中央财政免费提供教科书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地区,各级政府应同时承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杂费和寄宿生生活费的责任。

2)免费教科书全部的包装、保险及运输等费用均包含在教科书总价内,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免费提供教科书有关的任何费用;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在发放免费教科书时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等。

八、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