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一)
主讲老师 刘圣妮
内部控制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上)
各位学员朋友,大家好!
我是东奥会计在线的刘圣妮老师,很高兴我们能够一起来交流、学习一个对我们会计人员十分热门的话题——关于内部控制的话题。
从今天开始我们分次讲解由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五个部委联合制定并颁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在这一讲中,我想与大家一起来了解和熟悉我国制定和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背景知识。
一、内部控制的话题在美国是怎么热起来的?
(一)安然帝国的倒塌
1.2001年12月2日,美国的安然公司宣告破产;
2.2001年11月8日,安然公司承认自1997年以来虚增利润约6亿美元;
3.2001年12月2日,安然公司股价从当年最高每股90.75美元降至每股0.26美元。
(二)世界通信财务舞弊
1.2002年7月21日,美国第二大长途电信营运商世界通信公司(简称世界通信)向美国破产法院纽约南区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2.7月31日,纳斯达克将世界通信有股票摘掉;
3.截止到2003年底,共查出世界通信虚假利润突破100亿美元,创下了空前的财务舞弊世界记录。
(三)“SOX法案”与内部控制
1.针对安然、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出台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
2.该法案由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奥克斯利和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联合提出,又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
3.“SOX法案”是自罗斯福总统以来美国商业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法案,对内部控制的建立、持续运行、有效评估和披露做出了强制性的规定;明确了违反《法案》的法律责任,为内部控制在企业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其主要目的是保证财务呈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SOX法案”的第302条款和第404条款
规范条文
第302条款
(1)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要在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一般为年报和季报)中声明对建立和维护本公司的内部控制负责;
(2)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要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向外部审计师说明其存在的重大缺陷和不足。
规范条文
第404条款
(1)上市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增加对内部控制的报告内容,该报告应当声明公司管理层对建立和维护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责任,以及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意见;
(2)公司的外部审计师应当依据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制定的审计准则,对管理层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估意见进行再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规范条文
第十条 接受企业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从业人员应当对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
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内部控制的话题在中国是怎么热起来的?
现实案例
银广厦骗局
2001年8月2日,《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厦陷阱》一文,揭露银广厦1999年和2000年从大批产品出口到利润猛增和股价离谱上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2001年9月5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银广厦稽查结果,查明银广厦通过虚增主营业务收入,夸大1999年利润1.78亿元,夸大2000年利润5.67亿元,仅两年就夸大利润7.45亿元。
有关部委制定的内部控制规范
(一)中国证监会
1.2000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6号,对金融企业的信息披露提出了特别规定。比如在招股说明书中,编报规则要求申请上市的金融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招股说明书正文中专设一部分,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说明。金融企业还应委托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做出报告。若会计师事务所指出该公司以上三性存在缺陷,公司应予披露,并说明准备采取的改进措施。但编报规则并没有规定内部控制的定义和内容,也没有明确如何判断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中也只能给出模糊的说明。
2.2001年1月,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3.2006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第二讲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二)
内部控制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下)
(二)中国人民银行
2002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
(三)财政部的从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1999年修订后的《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留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上述规定是新《会计法》的重要突破。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会计控制虽不完全等同,但是,这些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等一系列法律要求,充分体现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本质。
财政部为了深入贯彻新《会计法》,从2001年开始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1)2001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2)2002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
(3)2003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征求意见稿)》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成本费用(征求意见稿)》;
(4)200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
(5)2003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征求意见稿)》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预算(征求意见稿)》;
(6)2004年8月财政部制定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
(7)2004年底和2005年6月,国务院领导同志连续两次就强化企业内部控制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2006年7月15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国资委、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联合推进内控制度建设。2007年3月份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发布《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17项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如图
1-1所示:
图1-1 具体规范体系
(8)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
(9)2009年1月8日,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在原来17个应用指引的基础上新增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等5个应用指引项目并征求意见,同时调整修改了资金、采购、资产、销售、研发等5个应用指引并征求意见。
(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1.1996年12月发布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中最早提出内部控制概念。
2.2002年,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核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自2002年5月1日起参照执行。
《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所称内部控制审核,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就被审核单位管理当局对特定日期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中明确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是被审核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按照本意见的要求,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出具审核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但是,文件中并未提及具体的标准。
3.为了配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施行,2008年6月12日《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
第三讲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三)
各位学员朋友,大家好!
在这一讲中,我们有两个内容:
一、基本规范的框架结构(7章50条)
请结合《辅导教材》P301-308听课。
《基本规范》共七章五十条。
第一章为 总则(第一条至第十条)。
第二章为 内部环境(第十一条至第十九条)。
第三章为 风险评估(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为 控制活动(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为 信息与沟通(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为 内部监督(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
第七章为 附则(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条)。
二、基本规范要点
第一章 总则
1.内部控制(《辅导教材》P301第三条)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其目标有五个:
(1)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2)资产安全;
(3)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
(4)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5)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制定原则(《辅导教材》P301第四条)
企业设计内部控制应遵循下列五个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
(2)重要性原则;
(3)制衡性原则;
(4)适应性原则;
(5)成本效益原则。
3.内部控制五要素(《辅导教材》P301第五条)
企业设计内部控制应当包含五个基本要素:
(1)内部环境;
(2)风险评估;
(3)控制活动;
(4)信息与沟通;
(5)内部监督。
4.内部控制的外部评价与监督机制(《辅导教材》P302第十条)
《基本规范》首次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政府监管和中介机构审计并重的内控机制。其中第十条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评价与监督机制。
第二章 内部环境
1.董事会对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责任(《辅导教材》P302第十二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2.企业设置内部管理手册(《辅导教材》P303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企业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三章 风险评估
1.内部风险因素(《辅导教材》P304第二十二条)
企业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2.外部风险因素(《辅导教材》P304第二十三条)
企业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四章 控制活动
七个控制措施(《辅导教材》P305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第五章 信息与沟通
反舞弊机制(《辅导教材》P307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企业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六章 内部监督
内部控制缺陷(《辅导教材》P307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企业应当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并就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视频案例(《辅导教材》P238-239)
案例:上海市某研究所工资核算员黄寅贪污225万用于购房和交女友
案例分析:工资核算员的两面人生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十二条明确提出了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
什么是舞弊?舞弊有什么特征?
(一)舞弊是指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
(二)舞弊的三因素
1.动机,舞弊者具有舞弊的动机是舞弊发生的首要条件。
2.机会,舞弊者需要具有舞弊的机会,舞弊才可能成功。
3.借口,借口是舞弊发生的重要条件之一。只有舞弊者能够对舞弊行为予以合理化,舞弊者才可能做出舞弊行为,做出舞弊行为后才能心安理得。
(三)黄寅舞弊案的三因素分析
1.贪污公款的动机或压力——“我那时好像钱迷心窍”
2.贪污公款的机会——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
3.掩盖贪污公款的手段——利用帮同事的忙在账目上做手脚
各位学员朋友,大家好!
在这一讲中,我们需要掌握的是基本规范第一章共十条的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与依据
规范条文
第1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基本规范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基本规范制定目的
(1)总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2)具体目的
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②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③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
第2条 适用范围
规范条文
第2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
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境内大中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需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建立和实施本企业的内部控制。
2.非境内大中型
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本内部控制。
第3条 内部控制概念
规范条文
第3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1.内部控制的本质
内部控制是一个管理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不断修改和不断完善的。
2.内部控制的主体
(1)董事会;
(2)监事会;
(3)经理层;
(4)全体员工。
3.内部控制目标
(1)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2)合理保证企业资产安全;
(3)合理保证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4)合理保证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5)合理保证企业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4条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规范条文
第4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1.全面性原则(不能有缺陷)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不能有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设立内部控制的牵制)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不能不变)
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预期效益大于成本)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5条 内部控制五要素
规范条文
第5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1.内部环境——内部控制的基础(第二章详细介绍)
2.风险评估——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第三章详细介绍)
3.控制活动——内部控制的具体方式(第四章详细介绍)
4.信息与沟通——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第五章详细介绍)
5.内部监督——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第六章详细介绍)
第6条 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控制
规范条文
第6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1.中国境内大中型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控制。
2.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7条 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
规范条文
第7条
企业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企业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第8条 激励约束机制
规范条文
第8条
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9条 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
规范条文
第9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明确贯彻实施本规范的具体要求,对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明确贯彻实施本规范的具体要求,对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10条 内部控制外部监督检查制度
规范条文
第10条
接受企业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从业人员应当对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
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1.接受企业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从业人员应当对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
2.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第六讲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六)
第二章 内部环境
本章的框架结构
“内部环境”主要规范的要点:
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第11条)
教材p302
规范条文
第11条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
第12条 机构设置的问题
规范条文
第12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三、权责分配
第13条和第14条审计委员会
规范条文
第13条
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14条
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企业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四、内部审计
第15条 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规范条文
第15条
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五、人力资源政策
第16条和第17条
规范条文
第16条
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17条
企业应当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六、企业文化
第18条和第19条
规范条文
第18条
企业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情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19条
企业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七讲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七)
第三章 风险评估
一、本章框架结构及背景知识介绍
(一)内容结构
(二)内容讲解
(三)背景知识
1.国际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框架
2.中国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二、具体内容讲解
(一)目标设定(第20条)
规范条文
第20条
企业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1.目标
2.风险管理的环节
3.企业实际的目标
(二)事项识别(第22条到第23条)
1.风险承受度
规范条文
第21条
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风险承受度是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2.内部风险因素
规范条文
第22条
企业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3.外部因素
规范条文
第23条
企业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三)风险分析(第24条)
1.分析的方法
2.分析的内容
规范条文
第24条
企业应当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四)风险应对(第25~27条)
1.应对风险原则
规范条文
第25条
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
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企业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2.如何应对风险
规范条文
第26条
企业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风险规避是企业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略。
风险降低是企业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风险分担是企业准备借助他人力量,采取业务分包、购买保险等方式和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风险承受是企业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规范条文
第27条
企业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总结:风险评估五要素与整体框架
第八讲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八)
第四章 控制活动
一、本章框架结构及背景知识介绍
(一)内容结构
(二)内容讲解
内控框架
风险模型
二、内容讲解
(一)具体控制措施
(二)建立机制
(一)具体防范措施(第28~36条)
规范条文
第28条
企业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1.不相容职务(第29条)
规范条文
第29条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第30条)
规范条文
第30条
授权审批控制要求企业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企业应当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严格控制特别授权。常规授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企业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企业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3.会计系统控制(第31条)
规范条文
第31条
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
4.财产保护控制(第32条)
规范条文
第32条
财产保护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企业应当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5.预算控制(第33条)
规范条文
第33条
预算控制要求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6.运营分析控制(第34条)
规范条文
第34条
运营分析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7.绩效考评控制(第35条)
规范条文
第35条
绩效考评控制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8.控制措施不是一成不变的(第36条)
规范条文
第36条
企业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二)建立机制(第37条)
规范条文
第37条
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五章 信息与沟通
背景介绍一:
背景介绍二:
一、本章框架结构及背景知识介绍
(一)内容结构
(二)内容讲解
二、具体内容
(一)总体要求(第38条)
规范条文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二)信息收集与沟通的具体要求(第39~40条)
1.信息的收集(第39条)
规范条文
第39条
企业应当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企业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
企业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2.信息的传递(第40条)
规范条文
第40条
企业应当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
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三)利用信息技术(第41条)
规范条文
第41条
企业应当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
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九讲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九)
第五章 信息与沟通
(四)反舞弊机制(第42~43条)
1.总体原则
规范条文
第42条
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企业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2.舞弊三角理论
3.反舞弊重点
4.举报制度
规范条文
第43条
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第六章 内部监督
内控框架温顾
一、内部控制监督制度(第44条)
规范条文
第44条
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监督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指企业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在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
二、内部控制缺陷的问题(第45条)
(一)内容
(二)程度
规范条文
第45条
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企业应当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并就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三、自我评估内部控制的缺陷(第46条)
规范条文
第46条
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和频率,由企业根据经营业务调整、经营环境变化、业务发展状况,实际风险水平等自行确定。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记录(第47条)
规范条文
第47条
企业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或者资料,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
第七章 附则
规范条文
第48条 本规范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49条 本规范的配套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50条 本规范自2009年7月l日起实施。
总结:
1.有关内部控制的部门
2.本课件主讲内容
3.内部控制框架立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