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解读

显示模式:清爽模式字体: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解读

主讲:高普修

目录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二、税率与计税依据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税收优惠

五、征收管理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201812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71日起施行,200010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其行为标志是“使用”或“自用”

(二)征税范围

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

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税率与计税依据

(一)税率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二)计税依据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提示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价外征收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价格即计税价格就成为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其计税价格由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提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包括购买国产车、购买进口车,这里所谓购买进口车并不是指自行进口车辆,而是指购买别人进口的车辆。

案例1

20182月,李某从某销售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226 000元,增值税税率13%,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等8 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统一开具普通发票。则李某应纳车辆购置税是多少?

解析

应纳车辆购置税226 000÷113%×10%20 000(元)。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提示这里所谓进口自用车辆,指的是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是指购买别的单位进口的车辆。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征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与进口方计算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致。

纳税人进口应税车辆自用的,由进口自用方纳税;如果进口车辆用于销售、抵债、以物易物等方面,不属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进口方不缴纳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也可以用以下公式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还要注意,如果进口车辆是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大卡车、大货车等,则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简化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案例2

某汽车贸易公司20183月进口11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小轿车关税税率为28%,消费税税率为9%,当月销售8辆,取得含税销售额240万元;2辆供公司自用;1辆用于抵偿债务,合同约定的含税价格为30万元。该汽车贸易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是多少万元?

解析

自用的2辆征收车购税。该汽车贸易公司应缴纳车辆购置税2×2525×28%÷19%×10%7.03(万元)。

其他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案例3

某汽车制造厂将排量为2.0升的自产A型汽车4辆转作本厂固定资产,3辆对外抵偿债务,3辆奖励给本厂优秀员工。A型汽车销售价格为190 000/辆。该汽车制造厂应纳车辆购置税是多少元?

解析

应纳车辆购置税=190 000×4×10%=76 000(元)。

(四)特殊情形下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免税条件消失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十四条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应纳税额初次申报时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10%×税率

案例4

外国驻我国某外交官20162月购买我国生产的轿车自用,支付含税价款及价外费用25万元;20183月外交官将该轿车转让给我国某公民使用,成交价16万元,该型号轿车最新核定的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为18万元/辆。则该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的计税价格是多少?

解析

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25÷117%×12×10%=17.09(万元)。

四、税收优惠

(一)车辆购置税的免征

第九条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车辆购置税的退税

第十五条 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案例5

张某于20171月购买一辆小轿车自用,当月缴纳了车辆购置税2万元,20182月,因该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张某与厂家协商退货,并向税务机关申请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张某可得到的车辆购置税退税是多少?

解析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张某购买该车满1年不满2年,可得到的退税2×110%1.8(万元)。

五、征收管理

第十条 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第十九条本法自201971起施行。200010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