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选择合作银行需要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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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选择合作银行需要考虑的因素

主讲 杨中华

目录

一、企业选择融资合作银行要考虑利益相关方的要求

二、银行的牌照、规模要与企业规模相匹配

三、对接团队的业务能力和熟悉程度

四、银行的利率水平

五、银行的收费

六、一揽子解决方案

一、企业选择融资合作银行要考虑利益相关方的要求

1.企业所在地政府的推荐

2.股东控股或合作的银行

3.业务合作方控股或合作的银行

二、银行的牌照、规模要与企业规模相匹配

1.银行的业务范围

2.银行的网点分布

3.银行的审批速度和灵活性

三、对接团队的业务能力和熟悉程度

1.银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银行的资源调配能力

四、银行的利率水平

(一)计息方式

固定利率:是指在借贷期内不作调整的利率。也就是在贷款合同签订时即设定好的利率,不论贷款期内市场利率如何变动,借款人都按照固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特点:固定利率在核算上简单方便,便于融资方制定资金计划。但对于长期借贷而言,风险较大。融资方面临利率下降的风险,因在借贷关系确定后,如遇利率下降,对采用固定利率的融资方来说,就意味融资成本偏高了。

浮动利率:是在借贷期内可定期调整的利率。根据借贷双方的协定,在贷款期内根据市场利率进行调整,目前根据贷款合同规定,一般在每年的11日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

特点:浮动利率为融资方提供了管理利率风险的可能,在核算上更精细,但也更复杂,同时也免除了利率风险。我国企业的贷款利率现在就是采用浮动利率法每年核定一次利率。

(二)利率互换

利率互换是指两笔货币相同、债务额相同,即本金相同、期限相同的资金,作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的调换。这个调换是双方的,如甲方以固定利率换取乙方的浮动利率,乙方则以浮动利率换取甲方的固定利率,故称互换。互换的目的在于降低资金成本和利率风险。是适用于银行信贷和债券筹资的一种资金融通技术,也是一种避免风险的金融技巧,目前已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

1.利率互换的前提条件:

利率互换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存在着这样的两个前提条件:

1)存在品质加码差异

2)存在相反的筹资意向

2.利率互换的原理:

利率互换交易的基本原理就是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与利益共享。首先,根据比较优势理论,由于筹资双方信用等级、筹资渠道、地理位置以及信息掌握程度等方面的不同,在各自的领域存在着比较优势。因此,双方愿意达成协议,发挥各自优势,然后再互相交换债务,达到两者总成本的降低,进而由于利益共享,最终使得互换双方的筹资成本都能够得到一定的降低。下面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进行说明。

【案例一】

假设有甲、乙两家公司,其信用等级及各自在固定利率市场和浮动利率市场上的借款成本如下表所示:

甲公司

乙公司

信用等级

AAA

BBB

固定利率

8.5%

10.5%

浮动利率

六个月LIBOR+0.2%

六个月LIBOR+0.5%

通过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甲公司由于信用等级高,在浮动利率市场和固定利率市场都有优势,但是。不难发现两公司固定利率之差为2%,而浮动利率之差仅为0.3%。因此,可以认为甲公司在固定利率市场具有比较优势。假设甲公司根据资产匹配的要求希望支付浮动利率利息而乙公司希望支付固定利率利息,如果二者按照各自原本的借款成本借款,总的成本为:6个月LIBOR+0.2%+10.5%=6个月LIBOR+10.7%

根据双方的比较优势,甲公司借入固定利率贷款,乙公司借入浮动利率贷款,然后再进行互换,总的成本为:8.5%+6个月LIBOR+0.5%=6个月LIBOR+9%。很显然,相对于不进行互换而言一共节省成本1.7%。双方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比例分享这部分节省下来的成本。比如,按照利益均分原则每一方就可以节省0.85%。那么,

甲公司的实际贷款成本为:

LIBOR+0.2%-0.85%=LIBOR-0.65%

而乙公司的贷款成本为:10.5%-0.85%=9.65%

双方成本都节省了0.85%

3.利率互换的特点:

1)金额大,期限长,投机套利较难。绝大部分利率互换交易的期限在310年,由于期限较长,因此,投机套利的机会比较少,另外,利率互换一般属于大宗交易,金额较大。

2)交易的成本较低,流动性强。利率互换是典型的场外市场交易(OTC)工具,不能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可以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产品,无保证金要求,交易不受时间、空间以及报价规则的限制。具体交易事项都由交易双方自主商定,交易手续简单,费用低。因此,成本较低,交易相当灵活。

3)风险较小。因为利率互换不涉及本金,双方仅是互换利率,风险也只限于应付利息这一部分,所以风险相对较小;

4)成本较低。双方通过互换,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同时也降低了筹资成本;

5)影响性微。这是因为利率互换对双方财务报表没有什么影响,现行的会计规则也未要求把利率互换列在报表的附注中,故可对外保密;

6)参与者信用较高。互换交易的双方一般信用较高,因为如果信用太低往往找不到合适的互换对手,久而久之,就被互换市场所淘汰。能够顺利参与交易的大都信用等级比较高。

(三)外汇点差

说明: https://webupload.admin.dongao.com/biz/handout/img/2018/20181105/20181105134834976001.jpg

五、银行的收费

(一)相关法规

《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遵守信贷管理各项规定和业务流程,按照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贷款定价,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以贷转存。银行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二)不得存贷挂钩。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三)不得以贷收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四)不得浮利分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贷搭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六)不得一浮到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七)不得转嫁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对现行收费服务价目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及时自查自纠,并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一)合规收费。服务收费应科学合理,服从统一定价和名录管理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收费价目名录,同一收费项目必须使用统一收费项目名称、内容描述、客户界定等要素,并由法人机构统一制定价格,任何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名称等要素。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严格对照相关规定据实收费,并公布收费价目名录和相关依据;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应在每次制定或调整价格前向社会公示,充分征询消费者意见后纳入收费价目名录并上网公布,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价目名录收费。

(二)以质定价。服务收费应合乎质价相符原则,不得对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未给客户带来实质性收益、未给客户提升实质性效率的产品和服务收取费用。

(三)公开透明。服务价格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各项服务必须“明码标价”,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客户明确了解服务内容、方式、功能、效果,以及对应的收费标准,确保客户了解充分信息,自主选择。

(四)减费让利。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特定对象坚持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明确界定小微企业、“三农”、弱势群体、社会公益等领域相关金融服务的优惠对象范围,公布优惠政策、优惠方式和具体优惠额度,切实体现扶小助弱的商业道德。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

商业银行应当在其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设有网站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公示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适用对象、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文件文号、生效日期、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公示的各类服务价格项目应当统一编号。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保护客户相关权益:

(一)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提供相关服务价格目录或说明手册等,供客户免费查阅,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可采用电子显示屏、多媒体终端、电脑查询等方式披露服务价格信息;

(二)设有商业银行网站的,应当在网站主页醒目位置公示服务价格目录或说明手册等,供客户免费查阅;

(三)使用电子银行等自助渠道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收取服务费用之前,提示客户相关服务价格,并保证客户对相关服务的选择权;

(四)明确界定各分支机构同城业务覆盖的区域范围,通过营业场所公示、宣传手册、网站公示等方式告知客户,并提供24小时查询渠道。同城业务覆盖的区域范围应当不小于地级市行政区划,同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应当列入同城范畴。

(二)评估费

《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8号)

三、房地产抵押估价原则上由商业银行委托,但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估价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三)贷款承诺费

《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银监发〔201194号)

六、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除银团贷款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案例二】

说明: https://webupload.admin.dongao.com/biz/handout/img/2018/20181105/20181105134834657002.jpg

说明: https://webupload.admin.dongao.com/biz/handout/img/2018/20181105/20181105134834117003.jpg

六、一揽子解决方案

商业银行一般会为经营稳定、未来发展前景看好的客户可能会遇到的项目融资、结构化融资、财务顾问等一系列需求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会发挥在资金实力、服务网络、信息资源、客户基础、专业人才等方面的突出优势,承揽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直接投资及股权私募、结构化融资顾问、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承销、企业上市发债顾问、资产管理、企业财务顾问和企业信息服务等业务,为其客户公司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融资服务。

同时随着客户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壮大,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工作量迅速增大。企业还可依托其开户行7×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的电子银行服务,规划简洁业务操作流程,减轻财务工作压力,提升资金管理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协助企业形成良好的资金运作模式。提高资金集约管理水平、增强流动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