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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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解读

主讲:王越

一、关税税率基本概念

二、公告解读

一、关税税率基本概念

(一)关税税率分类

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海关应当按照《关税条例》有关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出口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或者暂定税率,以及实施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或者征收报复性关税等适用税率的规定,确定进出口货物适用的税率。

1.最惠国税率

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贸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原产于我国境内的出口货物,常见的是开展保税一日游业务的企业,将原产于中国的货物出口到保税物流园区等特殊区域后,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后再报关进入中国境内。

【案例1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必须每年通过美国的年度审议才知道能否获得美国的最惠国待遇。中国自改革开放后形成强大的生产力和出口能力,并主要对准美国市场。假如美国不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中国给予其他国家的优惠美国也是不能享受的。这种情况是欧盟和日本最愿意看到的,少一个美国竞争对手,更何况是面对中国这么大的市场。但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便自动获得最惠国待遇。于是1999年,美国根据中美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达成的双边协议,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后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待遇。

2.协定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目前我国和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韩国、澳大利亚等签订了自贸协定,和香港、澳门签订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台湾之间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中国还加入了亚太贸易协定(中国、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其中的亚太贸易协定税率相对最低。

自由贸易协定对农产品是有特殊保障措施的,具体包括价格触发和数量触发,一旦超出协定规定的触发水平的货物进口,不允许享受协定税率,只能适用最惠国税率。

【案例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

中国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8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9815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牛肉(税则号列:020110000201200002013000020210000202200002023000的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72411吨,超过2019年实际可进口的触发数量。

2019817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澳大利亚上述牛肉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关税。

【案例3

海关总署关于2017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乳酪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714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乳酪(税则号列:0406100004063000040690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5669吨,超过20175585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201715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乳酪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2008年第91号公告的规定执行。

3.特惠税率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双边换文以及国务院有关决定,对来自部分国家的货物在进口时实行特惠税率。

主要有亚太贸易协定的对孟加拉国和老挝的部分商品实施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特惠税率;

对原产于非洲多个发展中国家、阿富汗、也门、瓦努阿图等国部分商品实施97%税目零关税特惠税率;

对原产于非洲多个发展中国家、柬埔寨、缅甸、尼泊尔、西萨摩亚等部分商品实施95%税目零关税特惠税率;

对原产于毛里塔尼亚和孟加拉国的部分商品实施60%税目零关税特惠税率。

【案例4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冈比亚共和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通知(税委会〔201722号)

按照经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对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的方案》(税委会〔20145号)及有关实施程序(税委会〔201431号),根据最新签署的换文情况,从2017121日起,对原产于冈比亚共和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的97%税目产品实施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货品清单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1631号)附表5执行。

【案例5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1950号)

赤道几内亚外,对与我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其他最不发达国家继续实施特惠税率。自202011日起,赤道几内亚停止享受零关税特惠待遇。

赤道几内亚是一个过去几乎名不见经传的非洲国家,位于非洲中部西海岸,西面就是宽阔的大西洋。这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上并没有什么存在感,但人均GDP却排在非洲的第三位,仅次于塞舌尔和毛里求斯两国。非洲共有3个国家的人均GDP超过了1万美元,排名第一的是塞舌尔,其人均GDP为非洲最高,为1.643万美元。

在赤道几内亚发现石油之后,2011年的经济增长率达到了创纪录的102%,到2001年它平均增长率超过40%。在短短几年内,赤道几内亚已成为非洲第三大石油出口国,每天有36万桶石油出口。该国近90%的国内生产总值也来自石油收入。2011年,其人均GDP达到22000美元。那时,中国只有5414美元,是中国的四倍。

4.普通税率

原产于除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适用普通税率。

在实践中,适用普通税率的主要是进口原产地为少数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且不属于世贸组织成员的国家或地区,此外就是没有包装,没有标注原产地,而进口商也无法提供原产地证明且经海关查验无法确定原产地的货物,也适用普通税率。

5.关税配额税率

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定要求各成员国保证最低市场准入标准,在准入量内的进口农产品允许享受低关税(配额税率),超过配额准入量的进口农产品需要缴纳较高的关税(配额外关税)。关税配额又分为全球关税配额和国别关税配额。配额外的税率按原产地规则来判断,可能是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暂定税率或普通税率。

【案例6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布《2017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商务部2016年第66号)

2017年羊毛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28.7万吨,毛条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8万吨。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当发放数量累计达到2017年关税配额总量,商务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商务部委托机构)停止接受申请。

2017930日后,如关税配额总量未申领完毕,商务部对可供分配数量进行再分配。已完成第五条规定数量的有实绩者和符合条件的无实绩者可以递交配额再分配申请,于2017920日前送达商务部委托机构。

6.暂定税率

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的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每年的进出口税则均会发布当年的暂定税率,因应政策调整,也会在年度中间对暂定税率进行调整。

注意,虽然大部分产品出口不征收关税,但仍有部分出口产品我国是征收关税的,我国的出口关税税率只有两种,即出口税率和暂定税率,在既有出口税率又有暂定税率的情况下,优先适用暂定税率。

7.非全税目税率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信息技术产品协议的承诺,我国将逐步取消协议内涉及所有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关税,我国对信息技术产品关税税目实行“信息技术产品协议税率”(ITA)。

要想成为ITA的参加方,必须遵守下列三项基本原则:

1)宣言中所列出的全部产品必须覆盖;

2)全部产品必须消减至零关税;

3)所有其它的税收与费用必须为零,在产品覆盖范围上不存在例外。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间,ITA项下所有的承诺均建立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

8.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税率

这两个税率不是由进出口税则规定的,而是由商务部调查核实后报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后,以公告的方式确定的。反倾销税率仅对那些来自特定国家且根据商务部调查构成了反倾销的货物进口才适用,根据各公司构成的倾销幅度不同,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也可能不一样。

【案例7

关于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31号)

1.日本依克丝兰工业株式会社    16.1%JAPANEXLAN CO.,LTD

2.三菱丽阳株式会社            15.8%MitsubishiRayon Co.,Ltd.

3.东丽株式会社                16.0%TorayIndustries,Inc.

4.其他日本公司                16.1%All Others

5.泰光产业株式会社             4.1%TAEKWANG INDUSTRIAL CO.,LTD.

6.其他韩国公司                16.1%All Others

反补贴税率是对商务部调查认定进口产品存在补贴,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阻碍的货物进口所适用的。

【案例8

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4号——关于2015年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到期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和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补贴税有可能导致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20141010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67号公告,对外告知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反倾销措施及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反补贴措施将于2015410日到期。

二、在本公告附件所列个案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到期日60天前,相关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如认为,终止征收该措施有可能导致倾销/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可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三、该申请书应包含要求进行期终复审的明确表示和终止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将可能导致倾销/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充分证据。

四、如相关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未按本公告的规定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同时在相关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到期前,商务部也未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则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将自措施到期之日起终止实施。

9.报复性关税

是指为报复他国对本国出口货物的关税歧视,而对相关国家的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我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我国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征收报复性关税,税率由具体情况定。

【案例9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545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7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对其余商品加征关税的实施时间另行公布。

(二)关税税率运用的几个原则

1.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

2.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

3.适用普通税率的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4.对于无法确定原产国(地区)的进口货物,按普通税率征税;

5.按照国家规定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配额内的适用关税配额税率,配额外的,按其所适用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6.凡进口原产于与我国达成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并享受协定税率的商品,同时该商品又属于我国实施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范围的,应按照优惠贸易协定税率计征关税,同时征收反倾销或反补贴税;

7.执行进出口关税减征政策时,首先应当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计算有关税目的减征税率,然后根据进口货物的原产地及各种税率形式的适用范围,将这一税率与同一项目的特惠税率、协定税率、进口暂定税率进行比较,税率从低执行,但不得在暂定税率基础上再进行减免;

8.从2002年开始,我国对部分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按ITA税率执行。

【案例10

通常协定税率比最惠国税率低,但如果该商品有暂定税率时,有个别商品的协定税率比暂定税率高,在进口申报时,即使有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证,不要填报优惠原产地代码及原产地编号,应正常申报即可,以享受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否则,可能会造成多交不必要的税款。例如:税则号列8501.5300 10的高速(200km/h及以上)电力机车的交流异步牵引电动机,最惠国税率为12%,进口暂定税率为3%,而来自于韩国的协定税率为8.8%,如果有中韩贸易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证,在进口申报时填报优惠原产地代码及原产地编号,就会按协定税率8.8%征收进口关税。反之,在进口申报时不填报优惠原产地代码及原产地编号,正常进行申报,即可按进口暂定税率3%征收进口关税。

二、公告解读

(一)立法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自20201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201912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推动对外贸易稳中提质,引导企业开拓多元化出口市场。要降低关税总水平。发挥好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推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健全“一带一路”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要主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变革,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加快多双边自贸协议谈判。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72号)

同意设立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至此,中国的自贸区数量增至18个,其中,沿海省份已全部是自贸区,实现中国沿海省份自贸区的全覆盖。还包括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

自贸区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

1.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

2.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3.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一线”放开。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设立“一线”。“一线”进(出)境环节强化安全准入(出)监管,加强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在确保履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义务的前提下,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清单,清单外货物、物品自由进出,海关依法进行监管。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目录外货物进入自由贸易港免征进口关税。以联运提单付运的转运货物不征税、不检验。从海南自由贸易港离境的货物、物品按出口管理。实行便捷高效的海关监管,建设高标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二线”管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之间设立“二线”。货物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行邮物品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按规定进行监管,照章征税。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前往内地的运输工具,简化进口管理。货物、物品及运输工具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国内流通规定管理。内地货物经海南自由贸易港中转再运往内地无需办理报关手续,应在自由贸易港内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装卸,与其他海关监管货物分开存放,并设立明显标识。场所经营企业应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向海关传输货物进出场所等信息。

税收制度。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1.零关税。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2.低税率。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经营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

3.简税制。结合我国税制改革方向,探索推进简化税制。改革税种制度,降低间接税比例,实现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大体均衡。

4.强法治。税收管理部门按实质经济活动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原则对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和预警,制定简明易行的实质经营地、所在地居住判定标准,强化对偷漏税风险的识别,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避免成为“避税天堂”。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加强涉税情报信息共享。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服务和管理,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采取相应措施。

5.分阶段。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不同阶段,分步骤实施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安排,最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

(二)调整进口关税税率

1.自202011日起对859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自202071日起,取消7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

与往年关税调整方案相比,2020年关税调整方案中没有对税则税目进行调整,税目总数与2019年相同,仍为8549个,仅对关税税率进行调整。

相比于2019年,商品项数明显增多,海关总署关于2019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自201911日起对706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提示】此政策已过时

【案例11

为更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适度增加国内相对紧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新增或降低冻猪肉、冷冻鳄梨、非冷冻橙汁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冷冻鳄梨税率将从30%大幅下降至7%,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配方奶粉从15%降到5,还有各种进口坚果和干果的进口暂定税率都大大低于最惠国税率。

海关总署(20191230日)公布,今年前11个月,我国进口肉类(包含杂碎)548.5万吨,同比增长42%。其中进口猪肉183.8万吨、猪肉杂碎99.9万吨,分别同比增长66%3.5%。仅11月进口肉类(包含杂碎)64.4万吨,同比增长82%

为支持扩大猪肉等肉产品进口,全国海关积极拓展多元化进口来源,加快猪肉、其他肉产品以及水产品的准入工作,拓宽肉产品及替代品进口来源。全年新增16个国家肉产品准入,扩大了21个国家已准入肉产品的品种范围,猪肉产品准入国家达到20个。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动态调整肉产品口岸查验比例,保证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降低进出口环节费用,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通关服务,全面提升肉产品通关效率。其中,企业进口肉类产品,可向海关申请办理凭税款担保优先放行。

为降低用药成本,促进新药生产,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为减轻广大患者特别是癌症患者药费负担并有更多用药选择,自20185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

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为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进口,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门、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铌铁、多元件集成电路存储器、大轴胶片原料、光刻胶用分散液、培养基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对先进技术、设备和部件类产品以及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的调整,有助于降低一些高技术附加值核心部件的进口成本,对自主研发和提升中国制造竞争力提供政策支持;同时释放科创、开放和发展的信号,鼓励先进技术和科技创新,促进国内集成电路、航空航天、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通信、电子、生物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为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进口暂定税率

平均税率水平从5.3%左右降至3.2%左右。

为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的有关精神,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调整时间相衔接,自202011日起,取消钨废碎料和铌废碎料2种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2071日起实施第五步降税。自202071日起,取消7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

取消的七项进口暂定税率:

说明: 图片1

中国已先后于20169月、20177月、20187月和20197月,对信息技术扩围产品实施了四步降税。20207月将对176项产品实施第五步降税款税。

【提示】此政策已过时

【案例12

对于清单内部分商品编号和信息技术产品名称一一对应的产品,我们可以根据商品归类编码来确定是否可以享受ITA协定税率。

对于清单内商品归类编码和信息技术产品名称一对多的情况,又该如何判定?

在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0号(关于执行调整部分进口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相关事宜的公告)实施之前,企业可以向直属海关关税部门提交《进口部分适用ITA税率的商品用途申报表》,海关审核企业提供的申报表、产品资料后,可以出具《进口部分适用ITA税率的商品用途认定证明》,企业在申报报关单时向申报地海关申报,即可享受ITA税率。

2016915日起,为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无需再提交《进口部分适用ITA税率的商品用途申报表》,海关不再出具《进口部分适用ITA税率的商品用途认定证明》。因此,对于适用ITA税率的商品海关是如何进行判别和监管的呢?在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0号中,明确要求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进口《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时,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海关商品归类编码和《规范申报目录》要求,如实、准确申报。

例如:商品归类编码32151900,根据上表中“信息技术产品名称”的描述,仅用于装入税目8443.31,8443.328443.39所列设备的工程形态的固体油墨才适用ITA协定税率,因此企业应如实提供符合该用途描述的产品资料给商品归类公司,并且在申报要素“用途”一栏准确申报。

海关在署税函〔2002537号中,海关就是否用于生产ITA产品开始着手拆分第910位海关附加编码以区别不同的执行税率,选取ITA协定税率清单内的税号查看,发现除个别最惠国税率为0的商品归类编码未拆分外,其他享有ITA税率的商品归类编码均按照其用途进行拆分,例如3215190010可以享受ITA协定税率,而3215190090为不能享受ITA协定税率的其他印刷油墨。

3.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暂定税率。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

【案例13

如某日报价为70美分/磅,按滑准税计算方式,首先计算它的完税价格:70×2.204621千克=2.20462磅)×6.8353×0.01=10.548/千克,由于10.548<15,则先计算其滑准税税率为:取三位小数9.45/10.548+2.6%×10.548-117%

4.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安排,除此前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协定税率外,自202011日起,对我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智利、格鲁吉亚、巴基斯坦的双边贸易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的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202071日起,按照我国与瑞士的双边贸易协定和亚太贸易协定规定,进一步降低有关协定税率。

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协定有规定的,按相关协定的规定执行;协定无规定的,二者从低适用。

2019121日,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生效,关税减让自202011日起生效。这既是丰富和充实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实践。

(三)调整出口关税税率

202011日起继续对铬铁等107项商品征收出口关税,适用出口税率或出口暂定税率,征收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

(四)纳税人的应对建议

1.充分利用国家税政调研的工作机制,尤其针对符合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结合企业自身特征、行业发展和目前享有的关税待遇,全面评估企业进出口产品的关税税负的影响程度,是否存在降低关税税率的诉求;

2.对进口商品的HS编码进行汇总梳理及审阅,对可能受到影响的进口货物进行量化分析,对税则HS编码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进行评估,以充分享受减税政策;

3.在享受优惠原产地税率的情况下,考虑全面对进出口商品进行重新评估,重点关注涉及此次协定税率调整的进出口商品,包括原产地的认定方法和判断结果,以确保原产地认定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4.重新审视现有贸易模式并进行相应筹划,例如,对于已经采用加工贸易安排的整车及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由于保税货物管理成本较高,在关税税率大幅降低的情况下,根据本企业实际进出口产品特征、实际管理需要和贸易安排等情况重新分析采用保税模式的利弊;

5.对于已接受或正在接受海关估价、非贸易付汇(包括特许权使用费、研发费、佣金手续费等)的质疑及分摊调整的进出口企业,重新评估此次关税税率下降对各类征补税结果的影响,并与海关稽查、税管、价格等部门及时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