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会计框架体系设计和财务人员转型
主讲:赵仁举
▪ 目 录
一、中小学会计框架体系设计的政策指引
二、中小学会计框架体系设计
三、中小学财务人员转型
一、中小学会计框架体系设计的政策指引
(一)中小学会计框架体系政策沿革与背景
(二)中小学会计框架体系设计的政策依据
(一)中小学会计框架体系政策沿革与背景
第1个阶段:1998年版《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4 号,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
会计核算基础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对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勤工俭学收支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科目、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会计报表、会计档案。
第2个阶段:2013年版《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制定。
中小学校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中小学校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同时适用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中小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会计报表、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第3个阶段: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起,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不再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
政府会计——会计核算模式
(二)中小学会计框架体系设计的政策依据
第1部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
1.基本内容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应当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单位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主要列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类科目表,共计103个一级会计科目,其中:
财务会计下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要素共77个一级科目
预算会计下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个要素共26个一级科目
2.补充和衔接规定
(1)对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
关于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财会〔2018〕20号):
①对“事业支出”科目的明细核算要求、报表及编制说明、食堂业务会计处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作出补充规定。
②补充规定所指的中小学校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规定执行。
③中小学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或对食堂收支等主要业务实行独立核算的,年末应当将食堂的报表信息并入学校相关报表的相应项目,并抵销中小学校与食堂的内部业务或事项对中小学校报表的影响。
④中小学校应当在收入费用表的“(十一)其他收入”项目下增加“其中:食堂净收入”项目;应当在预算收入支出表的“(九)其他预算收入”项目下“其中:”后所列项目中增加“食堂净预算收入”项目。
⑤中小学校在编制收入费用表时,应当将食堂本年收入和费用相抵后的净额并入本表“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并单独填列于该项目下的“食堂净收入”项目。如果食堂收入和费用相抵后的净额合计数为负数,则以“-”号填列。
⑥中小学校在编制预算收入支出表时,应当将食堂本年预算收支相抵后的净额并入本表“其他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并单独填列于该项目下的“食堂净预算收入”项目。如果食堂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净额合计数为负数,则以“-”号填列。
⑦中小学校应当在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提供将食堂财务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情况的说明,包括内部业务或事项抵销处理的情况,食堂本年收入、费用情况。
(2)对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新旧制度衔接
关于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财会〔2018〕20号),对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预算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新旧衔接等作出了规定。
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①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
②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③按照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中小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财务会计科目,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补充登记事项的确认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对新账的相关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调整,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调整事项的确认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④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⑤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注意: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基建“并账”的中小学校,应当首先按照《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5号),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2018年12月31日原账中的相关科目余额,再按照本规定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相关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相应科目。
第2部分: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令第98号)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
《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财会〔2019〕25号)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
二、中小学会计框架体系设计
(一)中小学会计框架体系设计思路
(二)中小学会计框架体系设计具体内容
(一)中小学会计框架体系设计思路
学校业务活动及流程
1.中小学校业务活动关键内容
业务领域:
思想品德教育管理、教学工作管理、教务行政管理、总务工作管理等;
管理领域:
学校发展战略制定、预算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成本管理、绩效管理等。
2.中小学会计工作内容
会计核算:总账会计、收入核算、费用核算、库存物品核算、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核算、食堂核算、工会党群协会经费核算,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纳税申报与筹划等;
资金管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国库集中支付结算;
管理会计:预算执行分析及控制,成本核算及控制,财务分析,会计内部控制;
结算管理:学校收费管理和核算。
3.中小学会计核算特点
中小学会计核算需要兼顾学校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双重属性;
学校公益性的特点决定了学校不能以盈利为目标,需要设计独特的成本核算体系;
规模大的中小学学生流动性强,资产种类繁多、规模较大,管理极为复杂,会计核算准确反映资产运行状况难度较大;
学校精细化管理的需要,使会计核算更加依赖于信息化。
4.中小学会计框架体系设计思路
遵循准则。严格遵循会计法关于“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尤其是规范会计核算的准则制度,是生成和提供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信息的重要标准,是政府部门等运用会计信息进行宏观调控等的重要依据。中小学会计管理应遵循准则,规范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在会计科目设置、核算口径和方法、计量标准、账务处理设计、报表设计和填制等方面,力求做到贴近实务、方便操作、简便易行。会计管理应该与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务制度、部门预决算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要求保持协调。
业财融合。把中小学会计管理各项要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总务管理等业务流程控制和质量控制各环节,促进业务管理与会计管理深度融合。
科技赋能。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实现中小学会计系统与学校教育教学、总务管理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加强数据管理和分析应用,强化数据资源整合,定期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和建议。
(二)中小学会计框架体系设计具体内容
1.中小学会计组织架构
【案例1】某中学会计组织架构图
2.会计框架体系中的数据源头和财务表单设计
(1)收入会计核算。数据来源:学校收费来源于学校收费管理系统,财政拨款收入来源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其他收入来源于停车收费系统、其他收费开票系统等。
【案例2】某中学收入表单设计
(2)费用会计核算。费用数据来源于费用报销系统。
费用类别:
①六费: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
②日常办公费等
③水电气费
④维修维护费
⑤租赁费
⑥其他费用
【案例3】某中学费用报销表单设计
①学校经费报销审签单
②学校差旅费报销单
③学校出国(境)经费报销单
④学校专家劳务费审签单
⑤ 学校领款审签单
【案例4】某中学审批表单设计
①学校差旅审批单
②学校接待事前审批单
③学校会议(培训)审批单
④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
培训任务和预算审批单
⑤学校因公短期出国(境)
培训任务和预算审批单
(3)库存物品会计核算。数据来源于物资管理系统出入库数据。
①库存物品入账表单
②入账审批单
③入库出库汇总表
④入库单
⑤出库单
【案例5】某中学学校库存物品入账审签单表单设计
(4)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会计核算。数据来源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①资产购置验收单
②入库单
③出库单
④学校资产购置付款审签单
⑤学校基本建设(修缮)工程进度款支付审签单
⑥学校基本建设(修缮)工程结算款支付审签单
⑦学校资产购置质保金领款审签单
【案例6】某中学资产购置表单设计
① 学校资产购置付款审签单
② 学校基本建设(修缮)工程进度款支付审签单
③ 学校基本建设(修缮)工程结算款支付审签单
④ 学校资产购置质保金领款审签单
3.财务支出票据管理
(1)财务支出票据包括:银行票据、税务发票、财政票据及单位自制凭证等,是财务支出的法定依据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2)财务支出报销时,应附与经济业务事项有关的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及附件,包括:单位自外部取得的合法凭证(资料)、单位内部自制凭证(资料)。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支出事项,需依法提供政府采购的相关资料。
【案例7】某中学财务支出报销附件要求
4.会计岗位设计
(1)会计核算组(岗)
①总账会计
②收入会计核算
③费用会计核算
④库存物品会计核算
⑤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会计核算
⑥食堂会计核算
⑦工会党群协会会计核算
⑧票据管理
⑨会计档案管理
⑩纳税申报与筹划
(2)资金管理组(岗)
①出纳
②网银和支票结算复核
③国库集中支付结算
(3)管理会计组(岗)
①预算执行分析及控制
②成本核算及控制
③财务分析
④会计内部控制
(4)结算管理组(岗)
①学校收费管理
②学校收费核算
【案例8】会计岗位职责
会计核算组(总账会计一)
会计核算组(总账会计二)
会计核算组(综合业务)
会计核算组(费用报销)
会计核算组(库存物品核算 )
会计核算组(资产业务核算 )
会计核算组(财务报表编制 )
会计核算组(档案管理 )
资金管理组(出纳)
资金管理组(资金复核)
管理会计组
结算管理组(收费管理与核算)
5.会计日常核算体系设计——会计科目
运用原则:
(1)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2)单位应当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3)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4)单位设置明细科目或进行明细核算,除遵循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外,还应当满足权责发生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其他需要。
【案例9】会计日常核算体系设计——会计科目
6.会计日常核算体系设计——会计核算——平行记账
(1)基本要求
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2)会计核算软件平行记账
【案例10】某中学会计核算系统平行记账界面
(3)平行记账举例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举例
【案例11】
某中学全部利用财政拨款资金发放学校任课教师工资20万元、奖金20万元和津贴30万元,发放离退休人员退休费20万元。其中:代职工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5万元,单位配套补贴住房公积金5万元,代扣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费2万元,单位负担社会保险费4万元,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2万元。款项已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转入个人工资账户、社保专户和住房公积金账户。
解析:
①计提工资时
预算会计:无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 200 000
——津贴补贴 300 000
——奖金 200 00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40 000
——住房公积金 50 000
单位管理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退休费 2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离退休费) 310 000
(基本工资加上退休费,扣除个人部分的社保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津贴补贴 300 000
——奖金 200 000
——社会保险费 60 000
(单位部分4万元、个人部分2万元)
——住房公积金 100 000
(单位部分5万元、个人部分5万元)
其他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20 000
②发放工资时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 200 000
——津贴补贴 300 000
——奖金 200 00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40 000
——住房公积金 50 00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退休费200 00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990 000
财务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离退休费) 310 000
——津贴补贴 300 000
——奖金 200 000
——社会保险费 60 000
——住房公积金 100 000
其他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20 000
贷:财政拨款收入 990 000
7.会计日常核算体系设计——会计核算——成本核算(《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1)成本:
指单位特定的成本核算对象所发生的资源耗费,包括人力资源耗费,房屋及建筑物、设备、材料、产品等有形资产的耗费,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耗费,以及其他耗费。
(2)成本核算:
指单位对实现其职能目标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分配,计算确定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总成本、单位成本等,并向有关使用者提供成本信息的活动。
(3)成本核算目的:
促进事业单位加强成本核算工作,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夯实绩效管理基础。
(4)成本核算的会计基础及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财务会计数据为准进行成本核算,财务会计有关明细科目设置和辅助核算应当满足成本核算需要。
成本核算要遵循相关性、可靠性、适应性、及时性、可比性、重要性原则。
(5)成本核算应当满足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的特定成本信息需求:
①成本控制。为满足该需求,单位应当完整、准确核算特定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揭示成本发生和形成过程,以便对影响成本的各种因素、条件施加影响或管控,将实际成本控制在预期目标内。
②公共服务或产品定价。为满足该需求,单位应当准确核算公共服务或产品的成本,以便为政府定价机构、有关单位制定相关价格或收费标准提供依据和参考。
③绩效评价。为满足该需求,单位应当设置与成本相关的绩效指标并加以准确核算,以便衡量单位整体和内部组织部门运行效率、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政策和项目资金使用效果。
(6)成本核算周期:
单位可以根据成本信息需求、成本核算对象等确定成本核算周期,并按照成本核算周期等编制成本报告,全面反映单位成本核算情况。
(7)成本核算对象:
①按照维度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
按业务活动类型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
按政策、项目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
按提供的公共服务或产品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
②按照层次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
以单位整体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按内部组织部门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
按业务团队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
③根据不同需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为满足成本控制需求,可以以业务活动类型、项目、内部组织部门等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为满足公共服务或产品定价需求,可以以公共服务或产品作为成本核算对象;为满足内部绩效评价需求,可以以项目、内部组织部门、业务团队等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为满足外部绩效评价需求,可以以政策和项目、单位整体等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8)成本项目和范围
①成本项目的确定
单位应当根据成本信息需求设置成本项目,并对每个成本核算对象按照其成本项目进行数据归集。成本项目是指将归集到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按照一定标准划分的反映成本构成的具体项目。
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成本信息需求,按照成本经济用途、成本要素等设置成本项目。可以根据需要在成本项目下设置进一步的明细项目或进行辅助核算。
单位成本项目的设置,应当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加工物品”“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的明细科目保持协调。
②不计入成本的费用
不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耗费,不计入该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
成本核算对象为业务活动类型的,与单位开展业务活动耗费无关的费用,如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等,一般不计入成本。
成本核算对象为单位整体的,单位负有管理维护职责但并非为满足其自身开展业务活动需要所控制资产的折旧(摊销)费用,如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摊销)费、保障性住房折旧费等,一般不计入成本。
③成本范围的调整
为满足公共服务或产品定价需求开展的成本核算,应当在对相关成本进行完整核算的基础上,按规定对成本范围予以调整,如按规定调减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有财政资金补偿的费用等。
(9)成本归集和分配
①成本归集
单位一般通过“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按照成本项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据此计算确定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
当成本核算对象为自制或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品、建设工程项目、自行研究开发项目时,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规定分别通过“加工物品”“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会计科目,按照成本项目归集并结转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
②成本核算
单位应当根据成本信息需求,对具体的成本核算对象分别选择完全成本法或制造成本法进行成本核算。
完全成本法,是指将单位所发生的全部耗费按照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方法。成本核算对象为单位整体、主要业务活动的,可以采用完全成本法。
制造成本法,是指只将与产品制造或业务活动有联系的费用计入成本核算对象,不将单位管理费用等向成本核算对象分配的方法。成本核算对象为公共服务或产品、项目、内部组织部门、业务团队的,可以采用制造成本法。
单位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方式不同,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能确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费用,应当按照所对应的成本项目类别,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
间接费用是指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应当选择合理的分配标准或方法分配计入各个成本核算对象。
③成本分配
单位应当根据业务特点,按照资源耗费方式确定合理的间接费用分配标准或方法。
间接费用分配标准或方法一般遵循因果关系和受益原则,将资源耗费根据资源耗费动因分项目追溯或分配至相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如根据工作量占比、耗用资源占比、收入占比等。
同一成本核算对象的间接费用分配标准或方法一旦确定,各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动。
单位内直接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的业务部门所发生的业务活动费用,如直接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领用的库存物品成本、业务部门所使用资产的折旧(摊销)费用等,应当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归集、分配计入各类业务活动等成本核算对象。
单位内为业务部门提供服务或产品的辅助部门所发生的业务活动费用,应当采用合理的标准或方法分配计入各类业务活动等成本核算对象。
辅助部门之间互相提供的服务、产品成本,应当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交互分配。互相提供服务、产品的成本较少的,可以不进行交互分配,直接分配计入各类业务活动等成本核算对象。
单位本级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的单位管理费用,如单位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资产折旧(摊销)等费用,以及由单位统一负担的费用,可以根据成本信息需求,采用合理的标准或方法分配计入相关成本核算对象。
成本核算对象为公共服务或产品的,可以合理选择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等方法进行成本核算。
【案例12】某中学成本核算数据来源表
8.会计日常核算体系设计——会计核算——会计账薄
(1)总账
(2)明细账
①三栏明细账
②多栏明细账
③辅助明细账
(3)日记账
9.会计日常核算体系设计——会计核算——会计统计表
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
辅助余额表
交叉统计表(支出功能分类与经济分类)
10.会计日常核算体系设计——会计核算——会计报表
(1)财务会计——资产负债表
(2)财务会计——收入费用表
(3)财务会计——净资产变动表
(4)财务会计——现金流量表
(5)财务会计——附注
(6)预算会计——预算收入支出表
(7)预算会计——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
(8)预算会计——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9)预算会计——中小学校事业支出明细表(财会〔2018〕20号)
11.日常监督管理体系设计——授权审批制度
(1)应当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在职责分工、业务流程、关键岗位等方面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合理设置预算业务关键岗位,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经济业务活动的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决算编制与审核,决算审核与审批,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与审批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3)学校收入、支出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各类收入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各项收入必须纳入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账外账;支出业务应当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各类业务事项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设立收入、支出业务的分类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重大经济活动及大额资金支付须经集体决策。
(4)采购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明确各类采购业务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建立采购、资产、财务、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相互协调和监督制约机制。
(5)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关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及权限,确保增减资产执行与审批、资产保管与登记、资产实物管理与会计记录、资产保管与清查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6)合理设置建设项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7)合理设置合同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以及合同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确保合同签订与合同审批、合同签订与付款审批、合同执行与付款审批、合同签订与合同用章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8)合理设置教学业务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教学业务预算编制与审核、教学资金使用与付款审批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12.日常监督管理体系设计——绩效评价
(1)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完善各环节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制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探索构建核心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学校财务、资产、业务等信息互联互通。
(2)采用合理方法考核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和业务工作效率等情况,确定预算差异、分析差异原因、落实差异责任,做到职责到位、责任到人,并将预算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资源配置、年度评比、内部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
13.日常监督管理体系设计——风险控制
(1)预算管理情况。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本单位战略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等。
(2)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价格和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提供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审批,是否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等。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等。
(4)资产管理情况。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是否及时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等。
(5)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是否按照概算投资实施基本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等。
(6)合同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并执行合同签订的审核机制;是否明确应当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等。
(7)教学管理情况。是否按批复预算使用教学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
14.中小学会计体系信息化
(1)以规范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有序开展为主线,以信息化为支撑,建立与本行业和本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
(2)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将内部控制流程和关键点嵌入学校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平台化、集成化建设,实现主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包含但不限于预算、收支、库存、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教学管理等模块;应当对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推动信息化建设,减少或消除人为因素,增强经济业务事项处理过程与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3)通过信息化解决以下问题
①将学校以“人财物”为核心的管理活动集成到信息系统中,消除目前各业务板块形成的信息孤岛,充分发挥部门协同效应,逐步消除重复手工劳动,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风险。
②解决管理粗放、流程繁琐导致的效率低下问题,梳理管理活动运行流程,通过权限分配加以规范,将清晰的流程和岗位权责通过信息系统固化下来。
③解决因信息共享不充分无法整合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解决因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不细化、不精确,无法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合理依据的问题;解决资产全流程管理不到位导致学校国有资产监督乏力的问题;解决物流管理方法落后导致物资流转成本过高的问题。
三、中小学财务人员转型
(一)财务人员思维观念的转变
(二)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的提升
(三)财务人员管理能力的提升
(四)财务人员职业素养的提升
(一)财务人员思维观念的转变
1.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学校财务人员将面临巨大挑战。财务人员应从单一的会计核算思维转变为信息化思维、业财融合思维、价值管理思维、全面预算思维等。
信息化思维。一是习惯用信息技术而不是增加劳动力来解决工作的难点问题;二是树立业务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的流程观念;三是关注信息数据,善于使用数据来提高工作效率;四是熟悉信息化建设的规律和特点,理解日常业务数字化、运行信息集成化、业务办理智能化的信息化发展规律。
业财融合思维。将财务管理与教学、后勤管理等核心业务活动充分融合,促进业务活动衍生价值创造。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通过信息化技术实现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数据源的及时共享,基于价值目标共同做出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等管理活动。
价值管理思维。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核心重新思考学校发展的模式,主动适应各项改革,树立“整合”思维,由整合的系统观,重新审视财务服务的有效性。
全面预算思维。理解全面预算为战略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具体体现,理解全面预算“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覆盖人、财、物全部资源”的基本原则,树立预算刚性约束意识,将“目标”(指标)、“任务”(工作量)、“预算”三要素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分析、预算调整、预算绩效管理整个过程。
(二)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的提升
全面学习掌握政府会计、财经法规、管理会计、财政预算、教育管理业务等专业知识。
政府会计专业知识。结合学校管理的特点,系统性学习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专业知识,提升实务操作技能。
财经法规知识。加强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法规制度等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职业判断能力,为学校经济运行合法合规服好务。
管理会计知识。加强管理会计知识学习,熟悉运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参与学校规划、决策、控制、评价活动并为之提供有用信息,推动单位实现战略规划目标。
财政预算知识。加强财政预算知识学习,更好地实现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学校预算和财务实行全面管理,提升学校财务管理水平。
教育管理知识。熟悉学校管理特点和业务流程,掌握基本教育管理业务知识,增强财务服务教育发展的能力,提高学校经济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三)财务人员管理能力的提升
财务人员应加强培养信息化管理能力、信息化办公能力、分析决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跨界整合能力、创新能力等。
跨专业学习掌握各种专业知识,使自己成长为专业化、复合型管理人才。
财务人员不仅要会基本的核算程序,还应当具有职业判断、协调沟通和创新的本领。财务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把握市场的风向标,随时更新自身的专业知识。
在教育改革发展的大背景下,以风险管控和价值创造为目标,主动创新和实践,服务学校教育教学,促进提高学校综合竞争力。
(四)财务人员职业素养的提升
1.财务人员应努力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强化廉政和风险意识
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以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掌握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解决财会中的实际问题,研究和分析财会工作中的具体事物,认识和发现它的规律,克服执行有关财务政策中的主观性、片面性、盲目性,真正做到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顾全大局以国家利益为重。一方面要为本单位当好家、理好财,维护学校的合法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又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行使监督职责。当本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财务人员必须站在国家利益立场上顾全大局,而不能为了维护本单位的小集体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用非法手段维护小集体利益。
2.财务人员应努力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强化廉政和风险意识
清正廉洁的行为准则。财务人员必须做到“理万金而分文不沾”,“品行端正、一尘不染,工作中要做到正直、诚实、廉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谋私利。财务人员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提倡奉献精神,反对拜金主义。
坚持原则,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财务人员应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涉及会计工作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操、道德信仰和道德行为,应严守会计职业道德。财务人员对各种财务收支活动要严格审查,把好关口,堵塞漏洞,秉公办事,正确理解各种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内涵,掌握各种规章制度的实质,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效结合起来,做到“管而不死,活而有度”,不断提高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
3.财务人员应努力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强化廉政和风险意识
强化风险意识。会计职业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财务人员应认识会计职业的风险性,树立职业信念,以诚信为本,合理定位,通过各种措施合理规避职业风险。一是全面掌握会计规范,确保业务处理合法合规;二是扩展业务知识面,增强职业判断能力;三是完善学校会计内部控制,强化会计监督;四是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自律的有效性;五是完善学校会计制度体系,规范会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