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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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主讲:刁亮
一、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背景
二、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基本原则
三、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方式
四、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关的工作要求
一、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背景
(一)中央部门要带头,一律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决不允许增加“三公”经费,挤出更多资金用于减税降费,坚守节用裕民的正道。
(二)政府过紧日子,其实就是党政机关特别是中央机关带头厉行节约,把钱省下来用于支持民生和市场主体。这并非短期应对措施,而是国家一项长期方针政策。
(三)受疫情等因素冲击,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大。为了缓解收支矛盾,政府过紧日子被频繁提及,盘活巨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一大要点。
二、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资源
核心——对现有资源可用能力上的一种深度挖潜。
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
(二)全面覆盖
核心——对需进行可用能力挖潜的资产类别进行全范围覆盖。
将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纳入盘活范围,充分发挥资产效能。货币形式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预算管理规定予以管理和盘活。
(三)因地制宜
核心——对有使用潜力的可用资产,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资源挖掘和利用。
结合工作实际,区分资产类别研究明确盘活方式,有针对性地盘活资产。鼓励因地制宜探索盘活资产的有效路径,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资产盘活利用。
(四)激励约束
核心——通过配置约束、加强监管来保障盘活措施得到落实。
将资产盘活成效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通过预算约束推动资产盘活利用。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资产盘活积极性。
三、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方式
(一)优化在用资产管理
1.摸清资产存量及使用情况;
2.把握单位履职及事业发展的合理需求;
3.优先通过现有资产功能挖潜、修旧利废来满足业务工作需求;
4.现有资产确实无法满足需求的,通过可行性论证来强化配置需求;
(二)推进资产共享共用
1.依托已有的科研设备共享平台,来提升单位间资产调剂使用的效率;
2.参考科研领域设备共享的思路,分行业拓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共享范围;
案例1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
(三)加强资产调剂
匹配资产与使用人,使得功能供给与需求相符合。注意匹配的原则是不要看实物,要看实物所蕴含的功能供给能力及大小。
1.不降低原有使用价值
(1)优先在本单位、本部门内部调剂利用。
(2)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资产调剂。
2.转变资产使用方向
对因技术原因需要更新、但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通过转变用途,调剂到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单位、部门,最大程度激发资产效能。
(四)实施公物仓管理
1.建立公物仓的目的:有利于资产的调剂分配及价值利用
2.公物仓资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统筹调剂,优化配置:站在整个行政区划层面上,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牵头建立公物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机制,将低效、闲置资产,大型会议(活动)、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统一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
(2)科学整合,盘活资产:科学分析调剂对象,分别从固定资产的通用性角度和接受调剂资产单位的适用性角度来考虑调剂方案。
(3)无偿为主,节约资金:公物仓服务的对象,一般不以盈利为目的,此外调配不改变资产的权属性质,因此站在便捷高效的角度,应以无偿为主。
(4)动态管理,高效便利:因资产所处环境的不断变化,可调剂范围也会处于不停的变化中,为了保证符合调剂标准的资产能够得到及时调剂,因此需动态管理。
3.适宜纳入公物仓管理的资产范围
(1)可调剂资产
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不能物尽其用,即是一种资源浪费,这种浪费体现在实物毁损、价值贬损两方面上。
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从资产配置、存量资产上进行超标准控制。
待处置资产中仍有使用价值、适用于调剂的资产:针对待处置资产与调剂资产各自适用范围中有重叠的部分资产进行调剂。
行政事业单位因撤销、合并、改制等机构变动原因形成的可以纳入公物仓管理的资产:资产不会因占有、使用主体消亡而消亡,权属只会发生转移。
其他应纳入公物仓管理的可调剂资产。
(2)共享共用资产
特点:并不由某一单位长期占有、使用,资产存放单位仅是履行对该资产的调配管理职责,资产的使用方向主要为领用灵活的资产以及临时活动或机构服务。
集中管理资产:
站在数量的角度,对大批闲置通用资产进行统一调配管理,降低总的调配成本。
开放共享的科研仪器设施:
站在价值的角度,对具有较高价值的闲置科研资产进行调配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4.有关可调剂资产的特殊要求
(1)有关可使用年限的要求
因公物仓中调剂资产的入仓、调剂、审批、出仓需要一系列的流程,如果可使用期限过短,那么这会导致资产调剂后的剩余使用价值较低,相对付出的调剂成本,难以体现出足够的成本效益比,因此原则上调剂资产可使用期限应在一年以上。
(2)公物仓存放待调剂资产的占有、使用权归属问题
存放期间权属不变:一则是有利于待调剂资产的管理维护,减轻财政部门的保管压力;二则有利于防止因权属变更而带来的资产加速毁损问题。
(3)调剂资产的管理和资金管理的有机结合
建立公物仓的最终目的不是简单的针对闲置资产进行调剂,而是通过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相结合,达到资产的优化配置这一目的。
(五)开展资产出租或者处置
1.国有资产出租、处置行为的特点及原则
出租,不改变国有资产权属性质,适用于短期内没有调剂使用价值或出租收益大于处置收益的情形;
处置,改变国有资产权属性质,适用于在可长期预见的期间内没有调剂使用价值且处置收益大于出租收益的情形;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出租、出售的,依照有关规定可以通过相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案例2
 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国有资产处置的前提
行政事业单位拟处置的国有资产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须待权属界定明确后予以处置。
国有资产产权类型有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四项权利;明确以上产权的归属,是履行处置的前提条件。
(六)探索资产集中运营管理
1.资产集中运营管理的具体要求
鼓励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市场化运营的盘活方式。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可建立资产集中运营平台或者委托专业机构,整合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实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和管理,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
2.资产集中运营平台的管理风险
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以变相虚增财政收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产盘活合法合、收入管理规范有序。
案例3
 某地资产集中运营平台变相虚增财政收入案例分析
风和市天河区有两家重点国有企业,分别是风和海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诺公司)和风和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海诺公司系天河区国有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展对外融资业务,国鑫城投公司系天河区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范围主要为城镇化建设投资,两家公司均为天河区的融资平台公司,自身很少有实体经营项目。2020年,天河区以盘活国有资产为名,将商务中心、环城公路两个国有投资项目移交以上两家国有企业进行市场化运营。
根据2021年天河区政府会议研究决定,为进一步有效盘活国有资产,要求海诺公司以42 000万元价格将商务中心项目转让给国鑫城投公司,公司账面显示该工程项目原始成本30 000万元,项目主要为安置房、道路、办公楼等,该笔资产交易形成增值12 000万元,增值率40%,海诺公司以此缴纳增值税4 000万元;同期根据该会议决定,国鑫城投公司以90 000万元转让价格将天河区15公里长的环城公路转让给海诺公司,国鑫城投公司以此缴纳增值税6 000万元。以上转让交易中涉及公司纳税中的区级留存部分由天河区专项补助给两家公司。
2022年,风和市针对天河区开展财政专项审计,经审计组数据分析,选取缴税金额超过全区各税种收入10%的项目以及异常大金额项目,最终确定延伸调查海诺公司、国鑫城投公司之间的以上两笔交易。在查看海诺公司、国鑫城投公司财务账簿时发现,公司取得的财政补助资金不足以支付合同对价和所缴税费,资金来源也不是公司的项目经营现金流,而是融资资金。经市场评估,以上两笔交易中交易价格严重偏离市场公允价格,溢价率分别为42.33%、46.62%。
审计组经过现场核查发现,商务中心包括封闭性较强的机关办公区,另有博物馆、安置房、市政道路等资产。机关办公区、博物馆已有各入驻单位管理使用,安置房也已有居民入住,机关办公区配套的停车位收费由物业公司管理。在查看环城公路项目时发现,该条公路系以前年度完工投用,公司人员未能明确指出合同约定环城公路的起止路段。海诺公司、国鑫城投公司均未能提供购置资产的可行性分析文件,也未能提供实际管理交易资产的资料。
问:根据审计组获取的以上证据,判断以上两笔盘活资产的交易行为是否虚增了财政收入?如果存在,请列出依据。

【答案】

以上两笔盘活资产的交易行为实质上虚增了财政收入,依据如下:
第一,交易是政府决策、政府定价,交易价格偏离市场定价原则,价格溢价率为40%~50%,可判定交易不是公司间的市场行为;
第二,交易标的物为非经营性资产,同时交易双方购入资产的目的不是以经营为目的;
第三,交易行为实质系通过交易让平台公司向政府提供资金,资金来源不是项目经营现金流,而是融资资金。
四、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关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技术支撑
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准确核算和动态反映资产配置、存量等情况,全面展示可共享、调剂资产信息,完善在线审核流程,推动实现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共享调剂。鼓励基于物联网技术开展资产使用管理动态监测,实时掌握资产使用情况,为盘活资产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基础信息。
(二)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建立资产盘活情况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机制,充分结合存量资产使用状况审核新增资产,优化资产配置,从源头节约财政资金。对闲置浪费严重的部门、单位,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停止批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要全面总结经验,汇总本部门资产盘活工作情况,并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予以反映,持续推进资产盘活工作。
(三)确保资产盘活工作取得实效
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的重要举措。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明确责任,积极作为,制定有针对性的落实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全力破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确保盘活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