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探索资产集中运营管理
1.资产集中运营管理的具体要求
鼓励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市场化运营的盘活方式。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可建立资产集中运营平台或者委托专业机构,整合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实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和管理,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
2.资产集中运营平台的管理风险
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以变相虚增财政收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产盘活合法合规、收入管理规范有序。
风和市天河区有两家重点国有企业,分别是风和海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诺公司)和风和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海诺公司系天河区国有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展对外融资业务,国鑫城投公司系天河区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范围主要为城镇化建设投资,两家公司均为天河区的融资平台公司,自身很少有实体经营项目。2020年,天河区以盘活国有资产为名,将商务中心、环城公路两个国有投资项目移交以上两家国有企业进行市场化运营。
根据2021年天河区政府会议研究决定,为进一步有效盘活国有资产,要求海诺公司以42 000万元价格将商务中心项目转让给国鑫城投公司,公司账面显示该工程项目原始成本30 000万元,项目主要为安置房、道路、办公楼等,该笔资产交易形成增值12 000万元,增值率40%,海诺公司以此缴纳增值税4 000万元;同期根据该会议决定,国鑫城投公司以90 000万元转让价格将天河区15公里长的环城公路转让给海诺公司,国鑫城投公司以此缴纳增值税6 000万元。以上转让交易中涉及公司纳税中的区级留存部分由天河区专项补助给两家公司。
2022年,风和市针对天河区开展财政专项审计,经审计组数据分析,选取缴税金额超过全区各税种收入10%的项目以及异常大金额项目,最终确定延伸调查海诺公司、国鑫城投公司之间的以上两笔交易。在查看海诺公司、国鑫城投公司财务账簿时发现,公司取得的财政补助资金不足以支付合同对价和所缴税费,资金来源也不是公司的项目经营现金流,而是融资资金。经市场评估,以上两笔交易中交易价格严重偏离市场公允价格,溢价率分别为42.33%、46.62%。
审计组经过现场核查发现,商务中心包括封闭性较强的机关办公区,另有博物馆、安置房、市政道路等资产。机关办公区、博物馆已有各入驻单位管理使用,安置房也已有居民入住,机关办公区配套的停车位收费由物业公司管理。在查看环城公路项目时发现,该条公路系以前年度完工投用,公司人员未能明确指出合同约定环城公路的起止路段。海诺公司、国鑫城投公司均未能提供购置资产的可行性分析文件,也未能提供实际管理交易资产的资料。
问:根据审计组获取的以上证据,判断以上两笔盘活资产的交易行为是否虚增了财政收入?如果存在,请列出依据。
【答案】
以上两笔盘活资产的交易行为实质上虚增了财政收入,依据如下:
第一,交易是政府决策、政府定价,交易价格偏离市场定价原则,价格溢价率为40%~50%,可判定交易不是公司间的市场行为;
第二,交易标的物为非经营性资产,同时交易双方购入资产的目的不是以经营为目的;
第三,交易行为实质系通过交易让平台公司向政府提供资金,资金来源不是项目经营现金流,而是融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