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的管理与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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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的管理与涉税风险
主讲:张旭峰
 目 录
一、发票的发展历程
二、全电发票试点
三、认识全电发票
四、电子发票的管理
五、涉税风险
一、发票的发展历程
(一)什么是发票
(二)发票的种类
(三)发票的演进
(四)发票电子化改革
(一)什么是发票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二)发票的种类
(三)发票的演进
(四)发票电子化改革
2021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二、全电发票试点
(一)试点背景
(二)试点内容
(三)试点范围
(四)试点时间
(一)试点背景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021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内蒙古自治区和上海市(以下简称“试点地区”)开展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系统运行平稳。
(二)试点内容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全电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全国统一赋码、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自动流转交付
)试点范围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在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3个地区开展了全电发票试点工作,并本着稳妥有序的原则,将受票方范围逐步扩大至全国。为进一步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现将四川省纳入全电发票开票试点地区范围,全国其他省市将根据试点工作安排逐步纳入开票试点范围。
(四)试点时间
三、认识全电发票
(一)全电发票有什么优点
(二)样式与现有发票的区别
(三)交付方式有哪些
(四)常见问题
(一)全电发票有什么优点
(二)样式与现有发票的区别
(三)交付方式有哪些
自动交付
数字账户自动交付是指销售方成功开具发票后,系统默认将电子发票文件及数据自动交付至购买方(包括经办人)税务数字账户,如果购买方为未录入组织机构代码的党政机关及事业性单位,或购买方(包括经办人)为未录入身份证件号的自然人,系统无法自动交付,销售方可使用自行交付方式。
自行交付
自行交付方式是指纳税人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发票后自行选择电子邮件、二维码、电子文件导出等方式交付全电发票。
(四)常见问题
1.关于查验
2.关于开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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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印章和联次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票面上不再展示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无不同联次
4.弄丢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该怎么办?
受票方若丢失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可通过纸质打印件上注明的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验,并下载原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若纸质打印件也一并丢失,还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
5.对方不接受全电发票怎么办?
自2022年6月21日起受票方范围基础上分批扩至全国。具体受票扩围时间以各省级税务机关试点公告为准。上海市纳税人作为受票方同步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6.电子专用发票的法律效力如何?
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
四、电子发票的管理
(一)总额度管理
(二)总额度如何调整
(三)怎样开具红字发票
(四)如何使用发票入账标识
(一)总额度管理
案例1
 试点纳税人A公司,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同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2022年7月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2022年7月1日至20日,A公司领用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40份,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了36份纸质专票,合计金额350万元,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金额300万元,则7月20日后剩余可用额度为多少万元?
【答案】750万元-40×10万元-300万元=50(万元)
开具金额总额度,也称总授信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上限总金额以及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的上限总金额。
剩余可用额度,也称可用授信额度,是指在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扣除已使用额度。其中,已使用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金额,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的领用份数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存在多种不同版式的发票应分别计算并求和,下同)。
(二)总额度如何调整
案例2
 定期调整
2022年7月初成立的B公司,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2022年9月,根据B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7月、8月开具金额总额度的使用情况,9月月初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其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至850万元。
案例3
 临时调整
2022年7月初成立的C公司,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
情形一:2022年7月中旬,C公司销售额增加,至7月20日,实际已使用额度达到600万元(达到当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一定比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风险扫描无问题后,为C公司临时增加开具金额总额度至900万元。
情形二:2022年7月中旬,C公司销售额增加,至7月20日,实际已使用额度达到580万元,未触发系统临时调整。7月21日,C公司因经营需要,需开具1份金额为200万元的全电发票,在填写发票信息时,因累计金额达到780万元(达到当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一定比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风险扫描无问题后,为C公司临时增加开具金额总额度至900万元。
案例4
 人工调整
纳税人D公司2022年7月月初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销售额增加,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D公司临时增加开具金额总额度至900万元,但仍无法满足D公司本月开票需求。D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增开具金额总额度至1 200万元,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后,相应调增D公司开具金额总额度。
怎样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受票方为试点纳税人,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案例5
 经确认
2022年10月,L公司(试点纳税人)销售一批服装给M公司(试点纳税人),已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M公司已确认用途。2022年11月,该批服装发生销货退回。
情形一:M公司财务人员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选择原因和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录入金额和税额。L公司财务人员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完成确认后,L公司财务人员据此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情形二:L公司财务人员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选择原因和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录入金额和税额。M公司财务人员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完成确认后,L公司财务人员据此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案例6
  未确认
2022年6月10日,从事食品生产的G公司(试点纳税人)发现有一张在2022年5月30日开给从事食品零售的H公司(试点纳税人)的纸质专票内容有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到该张发票未被H公司进行确认用途,也未入账。G公司财务人员联系H公司将该发票相关联次取回后,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无需H公司确认,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直接全额开具对应的红字全电发票。
试点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红字发票。
试点纳税人开具蓝字全电发票当月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案例7
 开具红字发票的注意事项
试点纳税人S公司,2022年10月的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2022年10月1日至5日,S公司开票累计金额100万元,10月6日开具红字全电发票金额10万元(对应2022年8月25日开具的蓝字全电发票,金额10万元),10月7日开具红字全电发票50万元(对应2022年10月3日开具的蓝字全电发票,金额50万元),则10月8日剩余可用额度为多少万元?
【答案】7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700万元
(由于跨月开具红字全电发票不增加当月剩余可用额度,10月6日开具红字全电发票金额10万元不列入当月剩余可用额度计算)
(四)如何使用发票入账标识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入账标识服务,试点纳税人使用该功能时,系统将同步为发票赋予入账状态字样,供财务人员及时查验,避免重复报销入账。
五、涉税风险
(一)纸电并存期,管理难度大
(二)如何维护“动态授信额度”
(三)做好归档工作
(四)回归发票的本质
(一)纸电并存期,管理难度大
(二)如何维护“动态授信额度”
针对“动态授信额度”对企业的税务合规提出的更高要求,将各种风险指标嵌入各业务环节,结合风险信息和大数据,建立智能化的监控体系,迅速精准定位企业风险点,自动分析企业财税合规状况,将税务管理的风险向前端延伸,变被动为主动,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
(三)做好归档工作
《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
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要求。
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四)回归发票的本质
无需再纠结
盖章问题
打印问题
错字问题
……
实现“业财税一体化”
三流合一(货物流、发票流和资金流)
……
优化财务管理系统和流程
加强人员知识培训
熟悉全电发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