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覆盖绩效
(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
(二)《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
1.规范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
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开展的绩效目标和指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项目管理活动。
操作指引适用于所有PPP项目,包括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使用者付费项目。
各参与方应当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物有所值、风险分担、诚信履约、按效付费等原则开展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
2.责权明确
项目实施机构应在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定期开展PPP项目绩效监控,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负责日常绩效监控,对项目日常运行情况及年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的跟踪、监测和管理,包括目标实现程度、目标保障措施、目标偏差和纠偏情况等。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PPP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业务指导及再评价、后评价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和共性指标框架,加强项目识别论证、政府采购、预算收支与绩效管理及信息披露等业务指导,切实做好项目合规性审查,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规范实施、高效运营。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绩效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核心绩效指标体系,明确绩效标准;合规履行预算编制、申报和执行程序;加强与财政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应做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信息记录;积极配合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3.绩效目标和指标
PPP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其中,总体绩效目标是PPP项目在全生命周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根据总体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确定的具体年度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应当具体、可衡量、可实现。
PPP项目绩效目标应包括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及项目管理等内容。
PPP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应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物有所值等要求。PPP项目绩效指标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工具,应按照系统性、重要性、相关性、可比性和经济性的原则,结合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项目管理等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后合理设定。
4.PPP项目绩效评价要求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遵循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结合PPP项目实施进度及按效付费的需要确定绩效评价时点;
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接受监督。
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是按效付费、落实整改、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
1.压实项目库管理责任。
财政部PPP中心负责全国PPP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及信息统计、发布、筛查等工作。
PPP项目库分为准备库和执行库,处于项目准备、采购阶段的项目纳入准备库,主要用于项目储备和交易撮合;处于项目执行阶段的项目纳入执行库,重点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履约管理。
PPP项目库项目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地方财政部门负责本级PPP项目的入库审核、动态调整、监督管理以及项目信息的录入、更新、筛查等工作,对本级入库PPP项目的规范性以及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省级财政部门对辖内项目库项目管理负总责。
2.健全项目入库联评联审机制。
地方财政部门要认真把好项目入库审核关,会同有关方面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联评联审机制,加强PPP项目入库审核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
重点审核项目是否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规划、立项、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是否完备,实施方案编制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否规范,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是否超过10%红线,按照穿透式监管原则审核项目是否存在其他影响PPP项目规范运作、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形,对于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入库。
地方财政部门应组织相关方面及时将相关评审意见上传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存档备查。
3.完善项目绩效管理。
项目实施机构应结合行业特点和项目实际科学设定PPP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
健全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及其结果应用,将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按效付费的重要依据,强化对社会资本的激励约束。
4.推动项目信息公开。
地方财政部门依托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加快推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1.背景
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地方财政收支承压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开前门”力度加大,地方债尤其是专项债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持续快速扩容。
小资料: 专项债绩效待提高
截至2022年12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50 6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3 896亿元,专项债务206 722亿元;政府债券348 995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1 623亿元。专项债规模已超过一般债。专项债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也暴露出一定的问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在2020年底审计署重点调查的55个地区中仍存在专项债券重发行轻管理的问题。这55个地区政府债务余额达5.07万亿元,其中专项债余额达1.27万亿元。专项债余额中有413.21亿元(占3.25%)未严格按用途使用,其中5个地区将204.67亿元投向无收益或年收入不足本息支出的项目,偿债能力堪忧。
2.内容
第一,强化事前绩效评估。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前,项目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情况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
事前绩效评估主要判断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重点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项目资金来源和到位可行性;项目收入、成本、收益预测合理性;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项目偿债计划可行性和偿债风险点;绩效目标合理性等方面。
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项目进入专项债券项目库的必备条件,必要时财政部门可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此外,项目单位在申请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时,要同步设定绩效目标,地方财政部门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的前置条件。
第二,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
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双监控”,对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拨款,督促及时整改。
项目无法实施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追回专项债券资金并按程序调整用途。
第三,事后开展绩效评价管理。
年度预算执行终了,项目单位要自主开展绩效自评,项目主管部门和本级财政部门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选取项目对应的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区上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的5%,并逐步提高比例。
从评价内容上看,重点关注项目决策、资金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四方面内容,专项债券项目要建立全生命周期跟踪问效机制,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侧重项目决策、管理和产出等,运营期绩效评价侧重项目产出和效益等。
2021年度宝安区文化建设专项债项目决策影响绩效评价 该绩效报告指出:场馆运营缺乏统筹规划,运营服务水平与场馆服务功能不匹配。
宝安1990文化馆、图书馆已于2022年5月18日正式对外运营,但区文体局未出具场馆运营方案,未对场馆运营特色及定位、运营时间及面积、运营模式、运营成本及收益测算等内容进行明确,不利于为后续场馆运营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
一是场馆使用布局不合理,不利于场馆效能发挥。宝安1990馆中已投入运营的文化馆,共7层,其中对外运营开放的主要为1-3层的,用于展览、文化活动承办及剧院等,4-7层主要为名师工作室以及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办公区域,对外承办活动场地不足,难以发挥场馆效能。
二是场馆承办活动内容较单一,大型活动较少,难以构建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经调研,区文体服务中心2022年5-11月在文化馆承办活动约33场,其中约20场主要为演出及展览活动,仅1场为承办国家级活动,2场为承办市级活动,其余均为区文体服务中心承办的区级活动,承办大型活动较少,难以引入国内、国际等高端活动,不利于场馆品牌形象树立,不利于构建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3.政策影响
一是专项债募投项目要求提高,审核将更加严格。《办法》从事前监管的角度,将绩效评估作为项目入库和申请专项债资金的必备条件,申报使用专项债资金的项目需就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项目收入、成本、收益预测合理性,以及项目资金来源等进行论证并上报。
二是专项债务限额分配将更聚焦项目层面。适当弱化区域基本面的考量,有利于形成绩效与产出的正向循环。此次《办法》提出,分配限额时需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作为调整因素,弱化了对区域基本面的考量,更多关注专项债项目质量、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全周期开展情况等。
三是全流程管理更加健全。不仅事前需要进行严格的绩效评估,事中也被纳入“双监控”范围内,实现对项目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将被暂停使用专项债资金。此外,事后地方财政还需定期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项目决策、资金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四方面内容进行复盘。
四是第三方机构作用更加凸显。财政部门必要时可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是否获得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三方机构还可以参与事后绩效评价。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年选取部分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同时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1.背景
(1) 随着经济社会变迁,人口老龄化、经济波动、失业率高企等问题凸显,如何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越来越突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成为必然要求。
(2)虽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其他三本预算具有多重共性,但由于社会保险基金由国家信用作保证,是以个人、企业为主筹集而成的公共基金,属于政府管理的公共资源,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具有明显不同的特点。
2.框架
财政部等四部门公布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要求从2023年起社保基金绩效评价在全国推开,并在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等方面明确了基本规则。包括政策目标、遵循原则、实施范围、主体内容、实施方法、操作程序、透明度要求和相关责任等。
3.意义
有助于提高约10万亿元社保基金的管理水平,守好老百姓的“养老钱”、“看病钱”。也意味着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评价覆盖了四本预算中的社保基金预算账本,填补了社保基金绩效评价制度的空白。
4.内容和特点
(1)实施范围特定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和指标体系设计不仅要适应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特点,突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和管理的共性特征,注重预算绩效管理的统一性,还需兼顾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之间的差异,体现预算绩效管理的针对性。
《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应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监督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对社会保险的待遇支付、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等进行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与监督。
(2)依照统筹层次分区域预算绩效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级编制预算,在预算管理中明确统筹地区内各级政府的相关职责,这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其他政府预算的级次出现明显差异。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应在中央层面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区域管理。由中央层面统一领导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绩效指标体系和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对省级区域开展绩效评价;
省级层面负责制定本省区域绩效目标并报中央层面审核后,实施或分解下达至统筹地区,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考核等工作,并开展省级绩效评价。
统筹地区具体负责本区域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工作。
(3) 预算编制与管理部门并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预算,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医疗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预算,上报医疗保障部门审核汇总;
实行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的地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税务机关编制预算。由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税务部门与经办机构等多个主体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编制和管理,使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编制和管理更为复杂。
(4)参与主体分工明确
财政部门牵头制定绩效管理办法、绩效评价方案和指标体系,审核下达绩效目标,组织绩效评价,反馈和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推进绩效信息公开;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指导经办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形成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负责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5)综合年度和长期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不仅要维持年度平衡,还要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坚持实现年度收支平衡的同时,适当留有结余,如基金的长期支付能力、收支增长比率、面临的风险系数,以及基金的收益率、积累率和增值率等,使社会保险基金能够切实发挥缓解社会转型期矛盾、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功效。
(6)收入来源多头复杂,预算绩效管理收支兼顾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来自社会保险缴费、财政补贴、投资收入等不同方面,收入来源复杂,预算编制必须在核定下年参保人数、工资总额、缴费基数的基础上,参考往年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计划、社会保险政策和财政补助政策等。
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一并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畴,收入重点考察是否与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相适应,是否全面综合考量社会保险政策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各项变化;支出重点考察是否充分参考相关政策变动、支付待遇变动、领取人数增减、成本上升等因素,以及支出范围、项目和标准是否符合社会保险政策规定。
(7)指标体系个性化突出
依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和管理的特点,充分考虑各自在收入、管理、保值增值、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差异,重点关注在参保缴费、实际支付、工资替代、生活保障、运作效益、区域均衡等方面的突出特点,以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再分配的公平性、社会责任、服务质量、财务效率、总体价值等保险目标的充分实现。
小资料: 社保基金预算绩效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