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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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告
主讲:李瑞芬
  
一、资产负债表
二、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三、会计报表附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报告是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结构性表述,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提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一、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报表。
格式和内容(参见后页)
编制说明
(一)根据总分类账户及明细分类账户期末余额编制,也可以根据各个账户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依据。
【提示】
可以根据需要编制月度或季度科目余额表,然后依据科目余额表编制资产负债表。
科目余额表
总分类账户科目余额表                             单位:元
账户名称
期末借方余额
期末贷方余额
银行存款
 97 000
库存现金
  5 000
应收款
 15 000
消耗性生物资产
106 000
存货
496 400
固定资产
561 000
应付工资
    2 400
专项应付款
  200 000
资本
1 000 000
公积公益金
   78 000
合   计
1 280 400
1 280 400
(二)“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提示】
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当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将调整后数字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并加以书面说明。
(三)“期末余额”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大部分项目以相应科目的余额填列,个别项目填列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资产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
 短期投资
  应付款项
 应收款项
  应付工资
 存货
  应付劳务费
消耗性生物资产
  应交税费
流动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合计
资产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年初数
期末数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长期投资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
生产性生物资产原值
  一事一议资金
 
减:生产性生物 资产累计折旧
   专项应付款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值
非流动负债合计
固定资产原值
负债合计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资产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年初数
期末数
固定资产小计
无形资产原值
减:累计摊销
所有者权益:
 
无形资产净值
   资本
公益性生物资产
  公积公益金
长期待摊费用
  未分配收益
非流动资产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资产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期末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 1 年(含 1 年)的投资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款项”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期末尚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和“内部往来”各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合计填列。
4.“存货”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期末在库、在途、在加工和在培育中各项存货的成本,包括各种原材料、农用材料、农产品、工业产成品等物资、在产品等。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物资”、“生产(劳务)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5.“消耗性生物资产”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流动资产合计”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期末流动资产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7.“长期投资”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时间准备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投资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长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生产性生物资产原值”项目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原值及累计折旧。这两个项目应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生产性生物资产净值”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性生物资产原值扣除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后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生产性生物资产原值”项目金额减去“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10.“固定资产原值”项目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的原值及累计折旧。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固定资产净值”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后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固定资产原值项目金额减去“累计折旧”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12.“在建工程”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并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本项目数字应以“-”号填列。
14.“固定资产小计”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期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小计数。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15.“无形资产原值”项目和“累计摊销”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形资产的原值及累计摊销。这两个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和“累计摊销”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无形资产净值”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形资产原值扣除累计摊销后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无形资产原值项目金额减去“累计摊销”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17.“公益性生物资产”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公益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公益性生物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非流动资产合计”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期末非流动资产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长期投资”、“生产性生物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小计”、“无形资产净值”、“公益性生物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20.“资产总计”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期末资产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流动资产合计”和“非流动资产合计”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21.“短期借款”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借入偿还期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尚未偿还的各种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2.“应付款项”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期末应付而未付的、偿还期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和“内部往来”各明细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合计填列。
23.“应付工资”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提取但尚未支付的管理人员、固定员工等职工的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应付劳务费”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提取但尚未支付的季节性用工等临时性工作人员的劳务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劳务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应交税费”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期末未缴纳、多缴纳或未抵扣的各种税费。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
26.“流动负债合计”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期末流动负债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劳务费”、应交税费项目金额合计数填列。
27.“长期借款及应付款”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借入尚未偿还的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借款以及偿还期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应付未付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及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8.“一事一议资金”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集的一事一议资金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一事一议资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
29.“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收到政府给予的具有专门用途且未来应支付用于专门用途的专项补助资金金额。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非流动负债合计”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期末非流动负债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长期借款及应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31.“负债合计”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期末负债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流动负债合计”和“非流动负债合计”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32.“资本”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章程等确定的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相关权益金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3.“公积公益金”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取的和其他来源取得的公积公益金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公积公益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未分配收益”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未分配的历年结存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收益分配”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为未弥补的亏损,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
35.“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期末所有者权益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资本”、“公积公益金”、“未分配收益”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36.“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期末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负债合计”和“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二、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是指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收益实现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
【提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企业的收益等情况不在此列示。
格式和内容(参见次页)
编制说明
(一)本年收益部分根据收入费用类账户发生额编制;收益分配部分根据“收益分配”明细账下借方的具体分配项目编制。
(二)表“上年金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度收益及收益分配表“本年金额”栏内各对应项目数字填列。
(三)“本年金额”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
大部分直接依据账户发生额填列,个别特殊情况参见说明。
收益分配表的构成及编制
图中:三、收益总额栏次如为亏损总额,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
四、净收益栏次如为亏损总额,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
加: 年初未分配收益栏次(本项目应根据上年度收益及收益分配表中“年末未分配收益”项目的金额填列。如为未弥补亏损,本项目数字以“_”号填列。
其他转入栏次(本项目应根据实际转入的公积公益金数额填列
五、可分配收益栏次(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净收益年初未分配收益"其他转入”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如可分配收益为负数,本项目数字以“_” 号填列
减: 提取公积公益金栏次(本项目应根据实际提取的公积公益金数额填列
向成员分配栏次(本项目应根据“收益分配”科目下相关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六、年末未分配收益栏次(如为未弥补的亏损,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
1.“经营收入”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销售、提供劳务、让渡集体资产资源使用权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项目应根据“经营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2.“投资收益”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净额。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
3.“补助收入”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政府给予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的补助资金以及贷款贴息等经营性补助资金。本项目应根据“补助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4.“经营支出”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集体资产资源使用权等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支出。本项目应根据“经营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5.“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应负担的相关税费。本项目应根据“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6.“管理费用”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活动发生的支出。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其中:运转支出”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的各项支出,包括村干部补助、村两委办公经费等,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相关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7.“经营收益”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期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经营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项目金额之和减去“经营支出”、“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经营亏损,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
8.“其他收入”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除经营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其他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9.“公益支出”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公益事业、集体福利或成员福利的支出,以及公益性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费等。本项目应根据“公益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10.“其他支出”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除经营支出、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公益支出、所得税费用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其他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11.“收益总额”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期实现的收益总额。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经营收益”、“其他收入”项目金额之和减去“公益支出”、“其他支出”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亏损总额,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
12.“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税法规定确定的应从当期收益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13.“净收益”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年实现的收益净额。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收益总额”项目金额减去“所得税费用”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净亏损,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
14.“年初未分配收益”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年度未分配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上年度收益及收益分配表中“年末未分配收益”项目的金额填列。如为未弥补亏损,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
15.“其他转入”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用公积公益金弥补亏损等转入的数额。本项目应根据实际转入的公积公益金数额填列。
16.“可分配收益”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末可分配的收益总额。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净收益”、“年初未分配收益”、“其他转入”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如可分配收益为负数,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
17.“提取公积公益金”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定提取的公积公益金数额。本项目应根据实际提取的公积公益金数额填列。
18.“向成员分配”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向成员分配的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收益分配”科目下相关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19.“年末未分配收益”项目,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末累计未分配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可分配收益”项目金额减去“提取公积公益金”、“向成员分配”、“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未弥补的亏损,本项目数字以“-”号填列。
【提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需要编制月度或季度收支明细表。
收支明细表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损益类会计科目在各月或各季度的本期发生额。
三、会计报表附注
是指对在资产负债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等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表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照下列顺序至少披露以下内容:
(一)遵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声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本总额、成员总数及构成、主要经营项目、集体经营性财产和非经营性财产的构成、是否由村民委员会代行职能等情况。
(三)成员权益结构,包括: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本形成情况。
2.成员享有的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结构。
3.成员权益变动情况。
(四)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其主要构成、增减变动情况等。
(五)已发生损失但尚未批准核销的相关资产名称、金额等情况及说明,包括:
1.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无法收回的对外投资。
3.毁损和报废的固定资产。
4.毁损和报废的在建工程。
5.注销和无效的无形资产。
6.已发生损失但尚未批准核销的其他资产。
(六)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理由的说明;若涉及处置的,还应披露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的处置价格、处置程序等情况。
(七)对已在资产负债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八)其他重要事项,包括:
1.接受捐赠。
2.国家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
3.提取公积公益金的比例。
4.收益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5.经营收入中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出租收入、发包收入的构成情况。
6.根据经营活动和公益活动划分负债的具体情况等。
(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等规定,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其他事项。
【提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前期差错更正,是指对前期差错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应用会计估计错误等进行更正。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差错发生或发现的当期更正差错的方法。
【小结】
一、资产负债表
二、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三、会计报表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