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准则第1311号
讲师:张晓慧
为了满足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需求,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规范和指导注册会计师应对审计环境和注册会计师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应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财务报表披露审计等方面审计实务的新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18项审计准则(以下统称本批审计准则),财政部于2019年2月20日批准印发,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本课程介绍了第1311号准则出台的背景和准则的主要变化,对准则部分的存货要求、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重要要点进行了详细解读,结合存货监盘的案例让大家对第1311号准则的应用有一个更加清晰的理解和认识,对实务工作起到了指导意义。
张晓慧老师曾任国有制造企业审计负责人,专业知识扎实,熟悉国家相关经济政策、法规,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在具体业务中的应用,授课思路清晰,语言简洁,重点突出。本次课程将审计准则第1311号进行了剖析,使学员朋友更加清晰明了本准则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