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购买日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应当如何进行分类或指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何种会计标准?企业发生的融资融券业务,应当执行何种会计标准等问题,都需要财政部作出解释。2010年7月1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对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的共十个问题做出了解释。
本课程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制定背景、含义、哪些需要追溯等相关内容逐一进行解读,以帮助会计人员理解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