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在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有关准则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的反馈意见,结合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本课程主要从三方面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进行解读,主要包括出台背景、要点解读、实施时间。旨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广大学员了解并在实际工作中熟练运用好《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特邀董伟亮老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进行详细剖析,解决广大学员在实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