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职工教育经费
讲师:王越
课程介绍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上述政策的公布实施,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政策的适用范围由高新技术企业等特定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大对职工学习教育的投入力度,将对企业培养“工匠”和创新人才起到积极作用。

本课程主要从职工教育经费内涵和税前扣除案例及申报表填报三个方面对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职工教育经费进行详细介绍,深入浅出,易于理解。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帮助学员了解《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包括哪些、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职工教育费用应该做怎样的税务处理,通过案例对不同行业的申报表填报进行解析。

王越老师,曾任职于国家税务部门,专注于税收政策解读、税收与会计歧异处理、税务稽查、涉税风险管理等领域研究,有极强的税收实务操作能力。通过本次课程的讲解,您能对职工教育经费的所得税处理有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