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公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随后又陆续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等准则。自此政府会计准则体系逐步建立。
经过了对政府会计制度基础的系统学习,本课程主要对资产类科目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讲解。囊括近乎所有关于资产类科目的讲解,具体包括:科目的判别认定标准、下设明细分类,核算内容以及资产共性业务的会计处理等,同时强调了各项业务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核算方法,并配有实用性案例,课程讲解细致完整,希望学员学习本课程后能够全面掌握相关知识。
谭艳艳老师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同时还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具有ACCA资格,主要研究政府债务、政府信息披露、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等,多次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论文。老师授课思路清晰,经验丰富,能循循善诱地引发学员思考,善于调动学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