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负债
讲师:李瑞芬
课程介绍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进行了修订,印发了修订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

本课程首先介绍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的概念,随后介绍了7种负债,分别是借款、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劳务费、应交税费、一事一议资金和专项应付款老师配合详尽的案例将负债相关知识讲解透彻。

李瑞芬老师,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农业会计学会理事,北京会计学会理事,北京农业经济学会理事。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授课亲切自然、条理清晰、分析详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