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工作,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规定,我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本课程通过对制度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和存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成本以及盈余和盈余分配,共计11个方面全面系统的论述。针对新政策的解析,以及对旧政策与新政策的修改对比,加强对新政策的理解与运用。
李平老师在我国会计学、农业会计学、农业经济学领域有着多年的研究实践经验,授课思路清晰,表达洗练到位,擅长理论结合联系实际举例说明,将知识点内容与事实案例结合授课,浅显易懂。深受广大学员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