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预算支出类科目的会计处理
讲师:谭艳艳
课程介绍

201510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公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随后又陆续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等准则。自此政府会计准则体系逐步建立。

本次课程首先对费用、预算支出类科目进行了介绍,然后对业务活动费用与行政支出/事业支出、单位管理费用/事业支出、经营费用与经营支出、资产处置费用/其他支出等科目的账务处理进行了对比讲解。老师讲解贴近工作生活,深入浅出。希望本次课程对广大学员朋友有一定帮助。

谭艳艳老师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同时还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具有ACCA资格,主要研究政府债务、政府信息披露、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等,多次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论文。老师授课思路清晰,经验丰富,能循循善诱地引发学员思考,善于调动学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