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23年10月20日,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财会〔2023〕18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课程主要从固定资产、工程项目专门借款利息、以前年度社会保险费结算、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的会计处理几个方面分别介绍,并对由执行其他会计制度转为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新旧衔接处理,以及制度的生效日期进行分析说明。旨在帮助广大学员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
昝志宏老师是山西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山西省预算会计学会副会长,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教学经验丰富,深获学员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