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讲师:王越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明确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预扣、代扣税款的有关规定,税务总局制发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本课程对《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进行全方位的讲解,主要包括: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方法、预扣预缴环节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方法、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方法等。
王越老师,曾任职于国家税务部门,专注于税收政策解读、税收与会计歧异处理、税务稽查、涉税风险管理等领域研究,有极强的税收实务操作能力。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您能对《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有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