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的规定
讲师:李瑞芬
课程介绍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财政部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自20241月起施行。为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制定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2320号)。

本课程从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新旧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将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对新账的相关会计科目余额进行调整、财务会计报告新旧衔接六方面进行讲解,帮助学员分析新旧科目的变化,根据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新旧制度有序衔接。

李瑞芬老师,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农业会计学会理事,北京会计学会理事,北京农业经济学会理事。发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问题研究”等学术论文30多篇,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授课亲切自然、条理清晰、分析详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