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下的税会差异协调及案例解析
讲师:韩雪
课程介绍

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这是我国自2006年2月发布第14号收入准则以来的一次重大修订。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不仅改变了一般销售模式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同时对于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这些规定在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同时,也带来了收入确认时点、收入金额计量两方面一系列税会差异。本课程就针对税会差异设置了六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税会收入确认时点差异、货架费税会差异、附有销售退回条款销售税会差异、合同存在可变对价、合同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以及合同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差异处理。

韩雪老师,税务师,省税收业务领军人才,多年高校会计教师经历、多年税务稽查局前勤检查经验,理论功底深厚的实战专家。擅用真实稽查案例、生活趣事,解释晦涩复杂的政策,深受学员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