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文物资源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于2023年10月20日印发。
本课程从《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的实施背景、变化与要点、账务处理、文物资源项目的列报四方面展开讲解,便于学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掌握,指导学员实务工作,提升准则的可操作性,做好文物业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衔接,推进11号准则的高质量实施。
张光辉老师,有15年省市财政工作经验,多次参与过地级市财政总预算的编制,多次主持过县区级财政总预算的编制,多次参与省级巡视、审计工作,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内部控制、巡视审计应对、财务人员培训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操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