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由财政部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六章三十七条,旨在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
《办法》规定了监督检查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原则与要求。监督检查分为不同级别,重点内容包括名录登记信息、采购文件、采购方式与程序、评审活动和采购结果等。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包括年度计划、检查组成立、业务培训、确定被检查机构名单等。处理处罚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及信息公开,同时规定了保密义务和项目计算方式。《办法》旨在提升监管效能,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王周欢老师具有深厚的政府采购理论与实践经验,对政府采购政策、流程有深入研究。其讲解风格深入浅出、通俗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