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4日,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财政部制定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改革后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构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
本课程介绍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方案》制定的背景和造成的影响,以及现行政府会计制度下政府会计的主体、构成、会计基础及目标,并对政府会计核算的模式、要素、会计科目做了总结概括的分析。
金贞福老师拥有丰富的教学研究经验,就职于吉林工商学院,是当地省市政府的咨询专家、省财政学会理事、市会计学会咨询专家等,为本部门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决策服务,对政府会计有着深入了解。通过本课程,可以帮助学员对政府会计核算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和了解,同时掌握政府会计核算的模式,为之后的政府会计核算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