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文件,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纳税人应于年度终了后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但是很多人对如何申报有一些错误的认识,因此特别设置此课程,为大家答疑解惑。
本课程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政策为出发点,详细而全面的讲解了有关个税综合所得错误申报、不申报会面临的后果,以及发现未申报或者错误申报后的补救措施。例如:专项扣除信息发生变化了如何修改,虚假申报问题面对的风险等。老师讲解深入浅出,案例务实,希望对大家工作生活有所帮助。
王越老师为高级经济师、税务师、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答疑团队成员、总局稽查局人才库成员,在税收政策研究上取得先进性、重大性的突破,有极强的税收实务操作能力。从事税务咨询专业服务业务,取得行业公认的显著业绩。